对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0775号提案的答复 ( 2020-07-15 )

“关于严格执行公共建筑空调温度控制标准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上海作为一座超大城市,能源和环境矛盾日益突出,建筑能耗总量和能耗强度上行压力不断加大。推进建筑节能减排是上海实施绿色发展的必然选择,也是建设生态之城的必由之路。加强公共建筑室内空调温度控制是推进节能减排的重要措施。

一、关于建筑节能减排工作情况

(一)以高标准引领,不断提升新建建筑节能减排

从2016年5月1日开始,本市执行新版的地方工程建设规范《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GJ08-205-2015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GJ08-107-2015,执行65%的节能要求,均高于国家标准。从2017年10月1日开始,本市执行新版的地方工程建设规范《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DGJ08-113-2017,加强了本市建筑节能工程的施工质量管理,统一了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目前本市累计节能建筑面积约6.3亿平方米,设计与竣工验收阶段执行建筑节能标准比例均为100%。

2018年,我委主动对接国际先进建筑节能理念,对超低能耗建筑开展专项研究,通过借鉴和学习国内外先进经验并结合地方实际情况,形成了适应上海气候特征、符合上海用能习惯、突出上海地方特色的超低能耗建筑发展政策思路和技术路径,制定发布了《上海市超低能耗建筑技术导则(试行)》(以下简称《导则》),进一步推进新建建筑节能。此外,我委就不同类型公共建筑能耗限额指标,开展了公共建筑能耗限额设计专题研究,随着研究的逐步深入和落地,将建立公共建筑从设计到运行的能耗约束机制。

(二)以节能改造为抓手,持续推进既有建筑节能减排

我委全面推进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上海市绿色建筑“十三五”专项规划》提出了“十三五”期间落实1000万平方米节能改造的任务目标。“十三五”以来,我委每年结合实际情况,将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目标分解到各区和相关委托管理单位,并全年跟进推动落实。截至2019年底,全市共落实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1000万平方米以上,提前完成“十三五”目标进度。

我委通过综合研判和分析,认为10万平方米以上的超大型公共建筑总能耗大、单位面积能耗高,是推进既有建筑能效水平提高的关键。《上海市节能和应对气候变化“十三五”规划》也提出了“十三五”期间超大型公共建筑单位面积能耗下降5%的任务目标。为此,我委印发了《关于加强公共建筑能效提升开展超大型公共建筑节能降耗工作的通知》,开展了超大型公共建筑能源情况摸底工作,建立了超大型公共建筑能耗清单,通过开展能源审计等工作进行能源诊断,推进能效水平提升。

(三)以能耗监测系统为依托,不断提升建筑节能管理和服务能力

按照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本市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我委推进对本市单体建筑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上的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2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安装用能分项计量装置的安装及联网,逐步建成了基本覆盖本市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能耗监测系统,2015年投入运行。建筑能耗监测系统按照“1+17+1”的模式构建,包括1个市级平台、17个区级分平台和1个市级机关分平台。截至目前,系统覆盖楼宇达到约1800幢,覆盖面积约8200万平方米。

系统运行以来,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一是开展了建筑能耗动态监测,实现公共建筑能耗可计量、可分析;二是对重点用能建筑进行能耗统计,并将统计数据每年上报住建部;三是通过能耗监测管理,对能耗较高的建筑开展能源审计、能耗公示,从而推动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工作;四是依托监测数据进行能耗综合分析,我委从2013年起每年发布《上海市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及分析报告》;五是编制不同类型建筑合理用能指南,用于各类公共建筑能效情况的评价和判断,为下一步制定公共建筑能耗定额提供依据。

二、关于公共建筑室内温度控制工作情况

推进公共建筑室内温度控制是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举措,国务院办公厅于2007年6月1日专门颁发了《关于严格执行公共建筑空调温度控制标准》的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2008年6月颁布了《公共建筑室内温度控制管理办法》。下一步,我委将和市、区两级节能管理部门共同推进公共建筑室内温度控制工作。

(一)加强宣传教育,倡导节能减排

结合“节能宣传周”、“低碳日”等活动,深入开展全民节能低碳教育,推进市民节约集约利用能源资源观念的形成,大力倡导勤俭节约的社会风尚,努力在全社会营造节能降碳的社会氛围。充分利用科学节能馆、知名媒体、相关网站、公众号等,加强对空调控温、空调节电、优化运行等知识的社会宣传。

(二)强化政府部门节能责任约束,引导企业节能

市政府将“用能单位认真落实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公共建筑室内温度控制、禁用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和生产工艺等相关规章制度规定”列入区级政府年度节能考核内容,督促区级节能管理部门共同做好公共建筑室内温度控制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空调产品能源效率强执行国家标准,市市场监部门将空调产品能源效率标识列入年度检查工作重点,对不合格产品依法依规调查处理。同时,在市节能减排专项资金中,通过建筑节能专项资金、合同能源管理专项资金等,支持建筑所有人或者物业企业对空调设备的节能改造,引导企业采取节能措施。

(三)探索公共建筑室内温度监测,推进室内温度控制

下一步我委计划结合信息系统建设,充分发挥数据优势,探索公共建筑室内温度监测。在全市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建成并稳定运行的工作基础上,我委计划推进在试点公共建筑室内安装温度实时监测装置,将室内温度情况上传至建筑能耗监测平台,通过平台实时监测试点建筑室内温度情况,对室内温度超出相关规定的,及时向楼宇业主和物业企业报警,提醒其进行温度调控。

最后,感谢你们对我委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