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627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 2020-07-15 )

关于“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架空线入地工作的建议”的代表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为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打造有序、安全、干净、美观的高品质城市环境,2018年本市启动了架空线入地和合杆整治,在清除“黑色污染”,减少道路立杆数量,推进箱体整合减量、隐蔽设置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如您建议所述,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需要我们在整治过程中不断总结经验,以人为本、结合实际,提高市民的体验度和舒适度,同时,加强整体设计,强调街道地下、地面和地上空间各类要素的全要素整治,还市民以更为舒适的公共空间。我们认为您的建议非常合理,我们将在下一步工作中积极采纳、妥善落实。

一、关于充分考虑市民的体验度及舒适度,提高道路修复质量,全面全方位提升街道舒适性,更多关注人行空间、车行安全。

架空线入地和合杆整治工程包含电力线入地、信息线入地、合杆整治和市政修复四个分项工程,涉及建设主体多、施工周期长,为避免分项工程施工完后长时间占路,分项工程完成后,施工单位一般会对道路路面进行临时修复,待整个项目完成以后,再由市政部门按照道路建设标准统一修复到位。您提到的架空线入地后路面状况恢复较差,行驶舒适性和安全性严重降低的问题,主要是分项工程施工后的临时修复不达标。2018年以来,为尽可能减少对市民出行的影响,加快施工进度,提高施工文明水平,我委陆续出台了相关文明施工标准与制度,要求坚持“便民、利民、惠民”的原则,一是明确分段式集中施工要求,加快道路修复。新标准要求架空线入地和合杆整治工程应坚持集中、快速、文明的原则,采用分段施工方式,即“开挖一段、施工一段、修复一段、开放一段”,集中人机物料,加快施工进度,缩短施工工期。工程竣工后,应加快道路修复,还路于民。二是明确了各分项工程施工工序衔接要求。要求各施工单位间实施上下道工序施工更替的,上道工序完工的施工单位禁止在下道工序施工单位接替更换前,提前撤除围护设施、各类警示标志,施工现场未投入使用前,不得撤除围护设施、施工铭牌和各类警示标志,确保人行、车行安全。

二、关于着眼城市道路全断面精细化设计,关注街道整治全要素,实现设施共建共享,互联互通,结合智能化纵深推进精细化管理,将更多更舒适的空间提供给市民。 

2018年以来,架空线入地以及各类杆件、箱体的整治整合,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依然存在地下管线敷设统筹不够、地面系统建设标准不够明确、地上各类杆箱和城市家具缺乏整合与统筹管理等问题。为此我们提出了“做减法、全要素、一体化”的整治理念。“做减法”就是数量减少、尺寸减小、规格减少;“全要素”就是地下、地面、地上各类设施标准统一、管理统筹;“一体化”就是设施整合、设置隐蔽、环境协调。2019年,我委联合市交通委、市绿化市容局编制并印发了《市政道路建设及整治工程全要素技术规定》(沪建设施联〔2019〕440号)。

一是地下设施整治方面。针对地下空间资源紧张,提出电力、信息同沟槽敷设,形成缆线型管廊的新要求;针对检查井过多、过密的现状,提出加大雨、污水检查井设置间距的新要求。

二是地面设施方面。针对人行道铺装不平整、样式色彩杂乱等问题,结合海绵城市的建设要求,提出加大人行道板尺寸,增加透水性等要求;针对沥青路面黑度不够的情况,提出道路面层采用改性沥青混合料;针对盲道位置不合理,实际作用发挥有限的问题,提出新的设置要求;针对路面交通标线及禁停线设置不够清晰、不耐用的情况,提出采用双组份标线的要求;针对人行道井盖和树穴盖板影响行人通行的情况,提出设置隐形井盖、树穴盖板与人行道同高的要求。

三是地上设施方面。针对杆件林立、箱体设置过多的情况,提出按照“共建、共治、共享”的理念,建设综合杆、综合箱为标志的集成化基础设施系统;针对电力站外观与周边环境不协调情况,提出开展建筑设计和景观美化的要求;针对绿化隔离栏设置不合理的状况,提出双向4车道及其以下的次干路和支路不宜设置分隔带、分隔栏,设置花箱的分隔护栏宜在花箱上增设反光标识,提升夜间行车安全性,定期对遮挡道路标识、路灯和信号灯的乔木枝叶进行修剪。

我们认为开展道路全断面精细化设计、实施街道全要素整治的核心是统筹工作。下一步,我们将组织各区重点做好“一路一方案”的编制与落实,以道路为单位,统筹各分项工程的方案设计、施工组织以及交通组织,落实文明施工要求,进一步优化施工流程、缩短施工工期。对整治过的路段加强管理,将道路上线、杆、箱、牌、头等设施纳入网格化管理部件,联合城管执法,对违规设置设施及时拆除,加大违规处罚力度,将更多更舒适的空间提供给市民。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