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0852号提案的答复 ( 2020-07-15 )

“关于丰富优化建设工程投标担保形式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您对本市招标投标改革工作的关注,客观地分析存在问题,并提出宝贵建议。我委会同上海银保监局就您提出的建议进行了研究和探讨,有关情况如下:

    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需要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工程建设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是重点打击的黑恶势力之一。围标串标作为恶意竞标的突出表象,严重扰乱建筑市场秩序,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投标活动当事人合法权益,是本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整治的突出乱象。为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维护建筑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严厉打击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营造一流的公平、公正和法制化营商环境, 2019年6月24日我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治理打击违法行为的通知》(沪建建管〔2019〕385号),其中第五条明确招标文件应当规定接受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仅为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投标银行保函不仅具备投标担保的功能,而且具备市场信用功能,以银行保函作为投标保证金的提交形式,能有效预防围标串标。2019年全市行政处罚串通投标案140余件,涉案项目数十个,处罚单位100余家次,罚款800余万元。因此,虽然本市打击治理围标串标的形势依然严峻,但查处的案件多发生在投标银行保函制度实施之前,由此可见,通过银行保函方式打击围标串标的效果明显。

    二、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

    去年,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6部门出台《关于加快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工程担保制度的指导意见》(建市〔2019〕68号),明确实行工程担保制度是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建筑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要求大力推行投标担保,到2020年各类保证金的保函替代率明显提升。本市正大力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实行投标银行保函制度更具条件,更能促进建筑业企业高质量发展,适应建筑业“走出去”发展需求。

    三、加强银企合作适应新常态

    以银行保函提交投标保证金将成为新常态。《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由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保函是实行投标银行保函制度依法作出的相应规定。对于基本账户开户银行不具备保函开具资格(如二级支行),本市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明确可以由开户银行作出不能开具的声明后由其具备资格的上级银行出具保函。实务操作中企业只需要一次取得开户银行的声明便可由上级银行常态办理保函。据上海银保监局了解,开具投标保函企业需向银行提交申请书、协议书、招投标文件等基础背景材料,银行在收到企业开立投标保函的业务申请后,需对保函申请人的履约能力及相关文件的完整性、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各商业银行从企业提交投标保函申请到出具保函一般需要2至5个工作日。中国银行、农业银行等银行开具投标保函的时间间隔较短,一般需要1至3个工作日。建筑业企业应与银行积极沟通,就保函退还和授信额度、手续费问题等加强银企合作。

    下一步,我委计划研究推行电子投标保函,利用信息化手段,切实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目前,我委会同上海银保监局正在与各大银行对接推进电子保函事宜。希望您多提宝贵意见,并帮助我们更好地完善本市招标投标改革措施。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本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