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237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 2019-05-25 )
关于多层旧楼加装电梯的建议,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一年来,本市相关部门持续推进加装电梯工作,本市已有429幢房屋通过居民意见征询完成加装电梯计划立项,其中已经竣工运行的137台,正在施工的73台。加装电梯的速度明显加快,加装电梯的项目也有单一门幢逐步向规模化加装努力。本市的加装电梯工作取得了实质性突破。加装电梯已由试点走向扩大推进试点,并正在逐步向实现常态化工作努力。但本市未安装电梯的多层住宅量大面广,与市民的期盼与需求存在较大差距。
为切实加大对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的力度,去年以来,相关部门全面总结加装电梯工作的基本做法、评估政策执行情况、分析研究推进过程中的瓶颈和矛盾,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起草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若干意见(送审稿)》,已报请市政府办公厅印发。《若干意见(送审稿)》进一步建立“坚持业主主体”,“推动业主协商”,“政府各级负责”的推进机制;引入前期评估机制,完善配套措施,倡导“能加、愿加则尽加、快加”;并加大了政策的扶持力度。
一、十分赞同您有关将加装电梯作为社区公共服务项目的建议。有关作为政府实事项目的建议,鉴于加装电梯的实施主体、资金募集方式、实施周期等均与市政府实事项目立项原则、责任主体、考核机制等存在一定差异,且实施项目存在较大的不确定因素,不宜作为政府实施事项目。对此,我局已经在4月25日建议提案办理专题座谈会上作专门说明。即将出台的《若干意见(送审稿)》明确各区政府负责本区加装电梯的组织推进工作,并建立由区领导牵头,区相关部门和街道参加的协调推进工作机制;区房屋、规划、建设、市场监管、民政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加装电梯项目的指导、审批、监管及社区协商指导等工作。各街道(镇政府)负责所在街镇加装电梯项目的组织实施和协调工作。
二、有关建立加装电梯配套规范与平台,制定设立专业技术服务组织政策的建议。一是本市相关部门已经启动《住宅小区加装电梯前期评估要点》、《上海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技术规范(团体标准)》等技术性文件的制定,为住宅小区居民加装电梯可行性评估和加装电梯工作提供技术支撑。二是已经将加装电梯纳入围绕企业和群众高效办成“一件事”推进100个业务流程优化再造事项予以推进,并在静安区开展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一口受理”试点,目前已经完成相关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的编制,相关部门将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待取得经验后在全市推行。三是本市开展加装电梯工作以来,始终鼓励和培育第三方社会组织和专业单位参与加装电梯的居民协商、政策咨询、专业技术服务和工程项目“一条龙”服务等工作。《若干意见(送审稿)》也明确发挥专业社会服务组织作用。支持社会团体、组织参与加装电梯的政策咨询、社区协商、居民意见协调等服务工作;鼓励建设、设计、施工、电梯制造、安装等专业单位,积极从事加装电梯项目的代建、设计、工程总承包、电梯安装维保等业务。本市服务于加装电梯的工作室、服务指导中心、事务所等不断涌现。我们将通过上海市房屋修建行业协会、上海电梯行业协会,支持引导会员单位发挥自身优势,不断拓展服务内容,为市民的加装电梯提供服务。
三、有关降低居民同意率的建议。《若干意见(送审稿)》已经将业主意愿征询比例调整为通过住宅小区的二分之一业主同意和加装幢的三分之二同意并签订相关协议即可启动加装电梯,并鼓励业主之间通过协商解决加装电梯对相邻业主可能造成不利影响的补偿等事宜。
四、有关资金筹措的建议。《若干意见(送审稿)》一是拟允许业主提取本人、配偶及直系血亲的住房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二是适度提高在政府补贴。三是《若干意见》还在规划退道路红线和退用地边界、最小建筑间距计算等方面作了特殊规定,对电力扩容、管线迁移等配套工程,要求相关配套单位提供便利,并给予收费优惠。四是在实施旧住房改造、“美丽家园”、雨污水分流、管线入地等建设改造项目时,政府相关部门将按照便民、利民的原则,将加装电梯一并纳入改造项目意愿征询范围,引导业主达成共识,推动成规模电梯加装。同时将超前规划相关配套项目,为加装电梯预留便捷,消化减低相关配套工程费用。同时,政府鼓励企业和个人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积极参与加装电梯多元筹资。
我们将加装电梯作为政府解决好“老、小、旧、远”等民生突出问题的重要工作内容,按照李克强总理连续两年政府工作报告的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目标,坚持“能加、愿加则尽加、快加”,持续稳妥推进本市加装电梯工作,把事关老弱病残幼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和需求落实好、服务好,让城市更美、更有温度、更富魅力。
上海市房屋管理局
2019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