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079号提案的答复 ( 2019-05-08 )

《关于以“分类实施,精准施策”的策略来解决上海人才住房问题的建议》,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本市解决人才住房问题的思路和措施

人才是上海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源泉。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各类人才安居问题,通过“租、购、补、奖”并举,分层次、多渠道解决人才阶段性住房困难。

“租”是指大力推进公租房和市场化租赁住房筹措供应。本市人才安居租赁房源的主要来源是公租房和市场化租赁住房。公租房发挥“保基本”、“保重点”的作用,着重解决科创中心建设重点企事业单位以及为城市发展运行提供公共服务的行业单位青年职工阶段性住房困难,包括教师、医生、科研人员以及公交司机、环卫工人、快递小哥等。截至去年底,全市累计筹措公租房(含单位租赁房)17.5万套、供应12.6万套,累计保障本市青年职工、引进人才、来沪务工人员等合法稳定就业常住人口45.2万户。市场化租赁住房满足各类人才多层次租赁需求,是“十三五”期间重点推进方向;去年全市合计完成新建和转化租赁房源21.2万套、新增代理经租房源14.6万套,今年全市将再新建和转化租赁房源10万套、新增代理经租房源9万套;这些租赁住房按照“职住平衡”原则,主要在中心城区、产业集聚区等交通便捷、生产生活便利、租赁需求集中的区域布局,建成供应后将进一步满足各类人才个性化租赁需求。

“购”是指积极探索将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受益面扩围至部分非沪籍家庭。针对部分人才希望享受产权类保障性住房的呼声,去年市政府出台政策,进一步扩大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供应范围,重点聚焦在上海稳定就业、长期为上海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的新市民,将居住证积分达到标准分值(120分)、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政策以及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收入、财产准入条件的非沪籍住房困难家庭纳入保障范围。在配售方式上,对非沪籍家庭采取计划单列、总量控制、以供定需、轮候供应方式操作,初步计划在后续供应批次中面向居住证持证人员供应的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数量约为本市户籍居民的20%,并鼓励保障对象较多和房源充足的郊区适当扩大供应规模。去年四季度以来,该项政策已在虹口、松江、金山先行试点申请受理;在总结评估试点情况基础上,今年下半年将启动全市面上非沪籍家庭申请受理工作。

“补”是指积极鼓励各区、各行业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通过发放租房、购房补贴等方式减轻人才住房消费负担。2015年至今,全市16个区均已出台人才租房、购房补贴政策,合计达50余件。对经组织部门、人社部门及教育、科技、工信、商务、金融等行业和产业主管部门认定的人才,各区分别发放租房补贴,成长性人才补贴标准一般在每月500—2000元不等,高层次人才一般在每月2000—6000元不等,补贴年限一般在1—6年不等;还有部分区对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发放购房补贴。另外,市教委等行业主管部门及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张江高科技园区、金山工业区等产业园区也纷纷出台本行业、本园区的租房补贴政策。这些区域性、行业性补贴政策对全市面上住房公共政策形成有力支持和补充,多渠道缓解了各类人才阶段性住房困难。

“奖”是指加强对人才的综合激励。对符合一定条件、取得一定成就的优秀人才,一些区和用人单位出台综合激励政策,包括货币奖励、提供住房、安排子女就学等,个性化满足优秀人才在住房等各方面生活需求。

总体上,本市将继续按照“市场为主、政府支持、单位尽责”的原则解决解决好各类人才安居问题,为本市未来发展做好支撑保障。

二、关于您提出的四方面具体建议的回应

(一)关于多渠道加大长期租赁住房供应力度

本市积极通过集中新建、商办清理整顿项目转型、代理经租社会闲置存量住房等多渠道筹措租赁住房。集中新建方面,截至去年底全市累计推出全自持租赁住房用地68幅,累计土地出让面积约198公顷,规划建筑面积约430万平方米,可提供超过7万套租赁住房;其中,有62幅分布在高校、科研院所、科创园区和产业集聚区等人才租赁需求集中区域周边,充分推动本市人才高地建设战略落地;目前已有约2.3万套新建租赁住房完成项目前期筹备开工建设。商办清理整顿项目转型方面,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出台相关指导意见,鼓励商业办公清理整顿项目在统筹考虑区位条件、地区交通和公共配套的基础上转型为租赁住房,截至去年底全市累计已有2.6万套完成相关转型手续。代理经租社会闲置存量住房方面,坚持企业为主体、市场化运作的方向,指导督促各区主动与代理经租企业对接,结合区域实际引导和扶持企业扩大业务规模,促进行业规范发展,去年全年新增代理经租房源14.6万套(间),超额完成年初市政府确定的9万套目标任务。

(二)关于对不同层次人才分类施策

各区在制定人才安居政策过程中,都注重按照人才不同层次和类型分类施策。如浦东新区划分高峰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和重点单位急需人才,静安区划分6类人才,宝山区划分A、B、C、D、E五个层次人才,松江区、青浦区等建立人才积分制度。对不同层次的人才,各区有不同力度的安居政策。总体上,对高层次人才,聚焦实际需求给予个性化综合激励;对成长性人才,通过市场化租赁住房和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解决阶段性居住困难,属地政府、产业园区、行业主管部门等给予不同层次的租房、购房补贴,并鼓励用人单位通过整体租赁、自建宿舍、发放补贴等方式给予支持;对其中符合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准入条件的沪籍和非沪籍人才,逐步纳入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保障范围。

(三)关于简化公租房申请和租赁合同备案手续问题

去年,按照市委、市政府改善营商环境和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部署精神,市房管局出台《关于加快本市公共租赁住房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立足便民利民,实施资格申请便利化等八方面措施。截至去年底,大多数区已在本区公租房门户网站实现公租房准入资格网上申请和预审,资格审核总时限从20个工作日缩短到不超过10个工作日;今年一季度,全市公租房申请审核信息系统上政务云运行,计划年内实现“一网通办”。下一步,还将结合市大数据中心和政务云建设进展,统筹推进申请人户籍、居住证、社保、婚姻等各类信息跨部门后台比对,进一步简化申请材料。

在市场化租赁住房合同网签备案方面,去年3月,本市住房租赁公共服务平台上线试运行,同步印发《上海市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试行办法》,并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制度。截至去年底,平台挂牌可租房源约5.3万套(间),网站累计浏览量逾1400万人次,租赁合同网签量近11万件,交易服务、行业监管等作用初现。今年,本市将继续完善住房租赁公共服务平台的制度规范和系统功能,在已建立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制度基础上,加快推进落实合同网签、备案一体化工作,进一步精简流程,实现群众办事只跑一次的目标。

(四)关于完善公租房供后管理和租赁期满后续政策问题

在供后管理方面,本市综合运用技术、经济、法律等手段多措并举防范转租转借、拒不腾退等违规违约行为,确保公租房规范使用。一是严格执行公租房租赁价格略低于市场租金的规定,完善租金定期调价机制,源头杜绝公租房租金大幅低于市场租金带来的寻租空间。二是全面推广应用人脸识别、指纹识别、身份证识别等可作唯一性识别的智能门禁,从技术上有效遏制转租转借、拖欠租金等违规违约行为,目前智能门禁已覆盖近万套市筹、区筹公租房。三是健全日常巡查机制,定期和不定期开展上门检查,并在房屋租赁相关网站上搜索检查公租房转租转借信息,及时发现转租转借等违规行为线索并加以处置。2018年全年,全市各区公租房运营机构累计发现、查处公租房转租转借约20件,均整改、清退完毕。

在租赁期满后续政策方面,本市公租房只租不售,实行“有期限租赁”,租赁合同一般两年一签,到期经重新审核符合条件可续租,租赁总年限一般不超过6年。2018年,全市首批公租房保障对象6年租赁总年限期满。市房管局出台政策,对租赁总年限6年期满对象中在本市已有住房的,严格执行退出;在本市无房的,允许在公租房内短期过渡,期限1年,租赁价格按照市场租金水平确定;到期后符合条件可再延续1年,租金水平进一步提高;2年过渡期满必须退出公租房,届时可根据自身条件和能力通过购买商品住房、市场租房、申请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等途径解决居住问题。据统计,截至去年底,2012年首批入住的2000余户市筹公租房保障家庭,80%以上已在6年保障期内(含6年期满)正常退出,其余大部分已选择按市场化租金过渡居住;对个别拒不腾退的,正在通过司法途径追究处理。全市公租房总体上正在形成良性退出循环使用机制。

您的意见和建议,对于我们做好人才安居工作起到了积极的帮助,一些建议已在相关政策中予以采纳,下一步将继续抓好推进实施。在此向您表示感谢!

 

 

                      上海市房屋管理局

2019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