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部分部批注册证书开展邮寄服务的通知 ( 2020-02-19 )

各有关单位:  

    为降低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风险,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即日起至新冠肺炎疫情结束,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行政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住建委行政服务中心)对部分部批注册证书开展邮寄服务,暂停现场领取证书。现通知如下:
    一、邮寄证书范围:
    1.一级注册建造师初始、重新注册证书;  
    2.注册监理师初始注册证书;
    3.注册造价师证书;
    4.一级注册建筑师、结构师证书;
    5.注册设备工程师(化工、暖通、给排水、供配电、输发变电)证书。
    二、办理流程:
   
1. 行政相对人根据领证通知确认领证批次和领证人员名单,填写“证书领取邮寄信息表”(附件1)。领取一级注册建造师初始、重新注册证书或注册造价师初始注册证书的还需填写“证书邮寄所需照片信息表”(附件2)。
    2.
行政相对人将加盖公章后的“证书领取邮寄信息表”和“证书邮寄所需照片信息表(如需)邮寄至市住建委行政服务中心或自行递交至小木桥路680号受理服务大厅临时收件点。   

3. 市住建委行政服务中心根据“证书领取邮寄信息表”将人员注册证书邮寄给行政相对人。
  4. 市住建委行政服务中心收件信息:
    单位名称: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行政服务中心 交易服务科

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小木桥路683号307室

邮政编码: 200032
    联系电话: 54614788-1033
   
    
   
附件:
    1. 证书领取邮寄信息表
    2.
证书邮寄所需照片信息表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行政服务中心

   2020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