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7年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和标准设计新编项目征集 ( 2026-07-07 )
为进一步发挥本市工程建设标准技术支撑和引领作用,促进住房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根据《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和《上海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结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建设标准工作要求,经研究,现启动2027年本市工程建设规范和标准设计新编项目征集工作。
一、征集范围
符合《上海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地方标准制定负面清单(2025年版)》要求,围绕住房城乡建设、规划资源、市政交通、水务水利、绿化市容、人防等领域当前亟需编制的工程建设规范和标准设计需要,鼓励通用性、系统性、基础类项目申报。
二、重点方向
1、聚焦重点。结合《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内容,聚焦“好房子”建设、城市更新、绿色建筑、智能建造和安全韧性城市建设等重点。
2、关注民生。针对社会关心、居民关切的重要方面,如解决房屋“堵漏裂臭”痛点、提升住宅和小区品质及功能、完善社区服务配套设施、提高基础设施建设和运维水平、优化生态环境建设与管理等。
3、科研转化。助力发展新质生产力,服务建筑业转型升级,将成熟的科研成果及时转化为技术标准,保持标准的先进性和适用性。
三、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应符合标准化改革方向,紧密结合本市工程建设发展实际,注重标准的前瞻性,鼓励标准创新和系统整合,提升标准供给质效,推动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由注重数量向提高质量转变。
2、申报项目应具备一定的编制基础,编制任务须在18个月内完成。申报时需提供相关材料(如标准草案、技术导则或指南、团体标准等),相关材料应真实有效。
3、申报项目内容应符合《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及本市公平竞争相关要求,涉及专利的,应提供专利的相关证明及专利持有人授权文件,提供专利实施许可声明,声明无偿使用或放弃专利。
4、涉及产品、材料应用的工程建设地方标准项目申报,相关产品、材料应已有国家产品标准。
5、对无正当理由,未按相关要求及时完成标准编制任务的项目负责人,两年内不得作为主要起草人申报新的标准项目。承担3项以上在编项目的负责人,原则上不得申报新项目。
6、申报项目应满足《上海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手册》中立项程序、团队组建、合同签订等相关要求。
7、拟申报长三角区域工程建设标准、外文版工程建设标准(含国际化标准),在申报时应备注说明。
四、申报程序及时间
(一)申报程序
1、项目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通过上海市工程建设标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申报网址为: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官网—我要办—建设管理服务(上海市建设市场信息服务平台)—工程标准—标准管理—立项申报。申报单位必须持法人一证通数字证书登录进行申报,首次申报单位需完成注册后登录。
2、网上申报填写完成后,申报单位应下载《上海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订项目建议表》《承诺书(2026版)》,加盖公章,并扫描上传信息系统。
3、各行业管理部门和委各有关处室对申报项目进行线上归口审核,并提出立项意见建议。
(二)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31日。
五、其他事项
(一)经费保障
1、标准编制经费以申报单位自筹为主,财政资金适当补贴为辅。
2、标准编制完成后,主编单位根据合同约定申请标准编制经费补贴,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根据申报项目完成情况发放补贴资金。
(二)联系方式
1、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标准定额管理处
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23113182
2、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科研标准管理科
地址:小木桥路683号511室
邮编:200032
联系人:许老师 楼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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