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本市民用瓶装液化气调价信息 ( 2019-02-11 )

根据《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民用瓶装液化石油气价格管理工作的通知》(沪发改价管[2017]3号)、《上海市物价局 上海市住房和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完善本市民用瓶装液化石油气价格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沪价管[2018]45号)的有关规定及上月本市液化石油气出厂价格变动情况,自2019年2月10日零点起,本是民用瓶装液化石油气最高零售价格调整为82元每瓶(14.5kg/瓶)。各经营企业可在不高于上述最高限价的前提下自主制定零售价格。

上海市燃气管理处

2019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