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安全员C证考试时间 ( 2021-06-01 )

  • 来信标题:

  • 咨询安全员C证考试时间

  • 来信时间:

  • 2021-05-13

  • 来信内容:


  • 发布日期:

  • 2021-06-01

  • 回复单位:

  • 回复内容:

  • 网[2021]000063522

    信件标题:

    信件内容:

    上海市2021年度,安全员C证的考试时间,考试地址。

    处理情况:

    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同志:您来信咨询上海市2021年度,安全员C证的考试时间,考试地址。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为了认真做好2021年上海市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三类人员”)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工作,现将2021年4-6月“三类人员”考试报名和考试时间等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形式

    上海市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B、C证)安全生产知识初证与继续教育考试统一实行计算机考试。

    二、考试报名

    初证考试

    4月份

    第一次

    考试:报名时间3月25日至3月28日;考试时间4月10日至4月17日;准考证下载时间4月6日至4月9日。

    第二次考试:报名时间4月6日至4月8日;考试时间4月24日至4月30日;准考证下载时间4月20日至4月23日。

    5月份

    第一次考试:报名时间4月26日至4月28日;考试时间5月15日至5月21日;准考证下载时间5月11日至5月14日。

    第二次考试:报名时间5月11日至5月13日;考试时间5月29日至6月4日;准考证下载时间5月25日至5月28日。

    6月份

    第一次考试:报名时间5月27日至5月29日;考试时间6月15日至6月21日;准考证下载时间6月8日至6月11日。

    第二次考试:报名时间6月8日至6月10日;考试时间6月26日至7月2日;准考证下载时间6月22日至6月25日。

    (根据实际报考人数,考试日期将会作相应调整;根据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如报名人数过多,系统将根据报考时间先后顺序,自动顺延至下一报考批次。)

    报名须知

    (1)企业网上报名网址:http://zs.jsjtrc.com/jwkwweb/root

    (2)企业网上报名流程:流程图

    (3)网上报名企业用户使用说明书:说明书

    (4)准考证下载:企业自行网上下载、打印

    (5)联系电话:63120389、63120883

    (二)继续教育考试

    4月份

    第一次考试:报名截止时间3月29日;考试时间4月10日至4月17日;准考证领取时间4月8日。

    第二次考试:报名截止时间4月8日;考试时间4月24日至4月30日;准考证领取时间4月20日。

    5月份

    第一次考试:报名截止时间4月27日;考试时间5月15日至5月21日;准考证领取时间5月11日。

    第二次考试:报名截止时间5月13日;考试时间5月29日至6月4日;准考证领取时间5月25日。

    6月份

    第一次考试:报名截止时间6月3日;考试时间6月15日至6月21日;准考证领取时间6月11日。

    第二次考试:报名截止时间6月10日;考试时间6月26日至7月2日;准考证领取时间6月22日。

    报名须知

    (1)继续教育考试仅限中心备案的培训机构统一报名。

    (2)准考证由培训机构统一向中心领取。

    (3)联系电话:63120883

    (4)参加继续教育考生必须持有效电子证书根据沪建质安〔2020〕99号文件,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证书于2020年1月24日开始到期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本市疫情防控结束后三个月。

     三、注意事项根据

    上海市疫情防控及培训考核场所要求,考试当天考生进入考场一律需要提供“随申码”、携带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考试期间全程佩戴口罩,同时做好健康状况及联系方式等信息登记,考试结束后不得在考场逗留。考生如有以下情况不得进入考场:

    1.自考试日期前14天有前往中、高风险地区,且无法提供近期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2.拒绝接受体温测量、不能提供“随申码”绿码; 

    3.体温超过37.3℃或有咳嗽、气促等异常症状。

    附件:

    1.《〈上海市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发证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沪住建规范〔2020〕6号)

    2. 《关于延长因受疫情影响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的通知》(沪建质安〔2020〕99号)

    3.《〈上海市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考试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沪建人才〔2020〕27号)

    特此告知。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2021年5月13日

    回复单位: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