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逐年推进老旧房改造,市.区.镇应设立专项资金 ( 2020-11-11 )

  • 来信标题:

  • 为逐年推进老旧房改造,市.区.镇应设立专项资金

  • 来信时间:

  • 2020-11-11

  • 来信内容:


  • 发布日期:

  • 2020-11-11

  • 回复单位:

  • 回复内容:

  • 来信编号:网[2020]000176866

    信件标题:为逐年推进老旧房改造,市.区.镇应设立专项资金

    信件内容:

    提议:中央号召加快老旧房改造,建设新农村。但到基层阻力不少,改革开放四十多年,但不少乡村居住条件,生活环境还不尽人意,尤其一些三无渔村1.无土地2.严禁捕捞3.无村办企业。至今未享受到改革阳光,获得感.幸福感无从谈起。在此希望市委.市政府能依据中央相关精神,出台乡村老旧房改造细则,变个人改造为集体统一改造,地方财政收入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优先解决贫困.集中村改造。通过若干年努力,使破旧的乡村面貌整体有改观。中央有决心,市委有细则,村民才有希望。谢谢转发!

    处理情况:

    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 同志:您反映的信访事项已受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您来信建议出台乡村老旧房改造细则,将个人改造为集体统一改造,地方财政收入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优先解决贫困.集中村改造。通过若干年努力,使破旧的乡村面貌整体有改观。经研处,现在将相关答复如下。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践行新发展理念,把握上海农村农民特点,积极探索超大城市郊区的乡村振兴举措,鼓励和引导农民相对集中居住,改善上海农村散乱差的面貌,提升公共服务水平,让农民过上与时代同步的现代生活,2018年上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领导已连续多次召开专题会,深化研究农民相对集中居住政策。新一轮政策设计着眼于给予农民更多选择,提出包括进城镇集中居住的“上楼”方式,也包括农民宅基地向规划确定定农村集中居住点“平移”的方式。同时,为加强本市农村宅基地管理,规范农户建房秩序,保护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人、房屋所有权人合法权益,市农委会同市规划局、市司法局等开展《上海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聚焦“谁能建房(界定宅基地资格权)、建在哪里(强化规划引领和分类管理)、怎么建房(房屋宅基地审批程序)”。市住建委作为农民相对集中居住工作的牵头部门,主要负责农民相对集中居住的年度计划下发、帮助各区解决实际推进过程中的主要问题和困难、评估验各项目综合成效等。此外,您来信反映“三无渔村和渔民”的情况,尚不属于本市农民相对集中居住工作5万户对象的聚焦重点。但是,根据近期市政府会议精神,我委会同市农民、市规划资源局,开始开展“失地渔民”等历史遗留问题的研究,旨在形成该问题的对应政策通道。感谢您对本市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特此告知。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2020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