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本市建筑工地高温季节安全生产和健康管理的工作提示 ( 2024-07-05 )
为做好高温季节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和健康管理工作,预防和减轻高温天气造成的不良影响,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市安质监总站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安全教育。工程参建各方应加强高温季节的安全教育、安全交底和应急培训工作,严格落实每日开工前的安全生产条件检查,确保安全保障措施和防暑降温措施落实落地,同时督促各分包劳务作业班组做好班前的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工作,确保建筑工地安全生产。
2、健康检查。高温期间,施工总承包单位应组织一次对务工人员的健康检查,对患有心、肺、脑血管性疾病、肺结核、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其他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作业环境的劳动者,应调整作业岗位。同时,每天班前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健康观察,测量体温和血压,身体健康情况异常的,应视情况安排休息或劝导就医治疗。
3、工作时间。各建筑工地应及时调整夏季高温作业和休息时间,尽量避免高温时段作业。当上海中心气象台发布高温黄色预警信号时,施工总承包单位应采取“做两头、歇中间”的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白天高温时段(上午11:00至下午15:00)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当上海中心气象台发布高温橙色预警信号时,除符合前款规定外,高温预警未解除前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当上海中心气象台发布高温红色预警信号时,除紧急抢险、抢修作业等特殊要求外,全天停止所有的户外施工作业。确因施工工艺等要求,需在午间连续施工作业的,必须制定和严格落实防暑安全保证措施,并报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批准。
4、改善环境。工程参建各方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等管理规定,确保建筑工地施工作业区、宿舍、食堂、厕所、淋浴间等场所满足防暑降温需要,主动提供凉茶或含盐凉开水、绿豆汤等防暑饮料,配备防暑降温药品、医疗急救物资、医务人员等。同时,高温作业场所要采取有效的通风、隔热、降温措施,特别是有限空间内温度升高情况下易发生中毒窒息事故,作业过程中须加强通风,保持空气流通。
5、食品安全。随着夏季气温日益升高,易发生食物中毒等饮食安全问题,各建筑工地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加强食品、原料的进货管理,做好成品、半成品、生熟食品的分类储藏,食堂的炊具、餐具等应及时清洗定期消毒,并做好食品48小时留样工作。同时,严禁购买无照、无证商贩的食品和原料;严禁制售易导致食物中毒食品和变质食品。
6、监督查处。各工程监督机构应充分利用视频监控、微信小程序等信息化手段,加强对施工现场落实防暑降温工作要求的监督检查力度,发现落实不力的建筑工地,应要求及时整改并督促落实到位,对于高温预警时拒不按照要求停止室外施工作业的,应从严从重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