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 ( 2010-12-20 )
为了更好地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的监督,现将申报上海市重大工程立功竞赛优秀创新团队、杰出人物、金杯公司、金杯集体、优秀公司(单位)和建设功臣的名单向社会公示。
根据市政府颁发的《上海市实事重点工程立功竞赛管理暂行规定》[沪府发(1996)39号]以及上海市重点工程实事立功竞赛领导小组下发的《上海市重大工程立功竞赛先进评选办法》[沪竞字(2010)第6号]、《上海市重大工程立功竞赛“优秀创新团队”、“杰出人物”评选办法》[沪竞字(2006)第18号]和上海市重点工程实事立功竞赛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上海市重大工程立功竞赛先进评选工作实施意见》[沪竞办字(2010)第7号]文件中有关规定,优秀创新团队是指在承担重大科学研究、工程建设、技术攻关和管理方面等创新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集体。申报条件是:在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中,攻克重大技术难关,科技创新研究取得优异成果,并被采纳和应用;在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中,运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技术和管理创新取得突破性成果;在城市建设和管理中运用推广科技创新成果,取得优异经济或社会效益。优秀公司(单位)评选条件是:1、领导重视,组织健全;2、目标明确,推进有力;3、宣传发动,全员参与;4、指标领先,成效突出;5、诚实守信,文明施工。金杯公司、金杯集体是优秀公司、优秀集体中更为突出的先进典型。杰出人物是指在重大工程建设和管理中做出杰出业绩和重大贡献的优秀人才、领军人物。建设功臣评选对象是在市重大工程规划设计、施工质量、安全生产、科技创新、文明施工以及在城市管理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
金杯公司、金杯集体、优秀公司(单位)的否决条件是:1、领导班子成员发生犯罪案件或严重违纪行为,受到处罚的;2、发生死亡事故,经市有关部门认定负有责任的;3、在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方面发生重大问题,并造成严重后果的;4、违反文明施工或文明服务有关规定,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5、职工队伍出现不稳定因素,造成一定影响的。(详细评选条件和否决条件可上网查询)
我们真诚地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对公示的优秀创新团队、杰出人物、金杯公司、金杯集体、优秀公司(单位)和建设功臣予以监督,如有意见可即日起至2010年12月27日来电或来信反映。
来信请寄:上海市重点工程实事立功竞赛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徐家汇路579号833室
电话:16820128(语音信箱)
邮编:200023
网址:WWW.shucm.sh.cn
上海市重点工程实事立功竞赛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12月21日
附件:2010年度上海市重点工程实事立功竞赛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公示名单(点击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