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做好本市建筑工地复工复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 2026-03-01 )
春节假期已过,本市建筑工地逐步进入复工复产阶段,伴随当前低温、雨雪冰冻等灾害性天气影响依然存在,为贯彻落实本市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和相关部署,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复工复产安全有序,市安质监总站现就有关工作提示如下:
1、高度重视。复工复产阶段,部分工地赶工期、抢进度意愿强烈,叠加节后务工人员返岗、新工人进场等情况,安全风险交织叠加,生产安全事故易发。工程参建各方要高度重视复工复产期间安全风险防范工作,压实安全责任,成立复工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复工流程、管控重点和责任分工,做到人员、措施、物资、监管四到位,杜绝盲目、违规复工。
2、到岗履职。复工复产前,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和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应确保到岗履职、不擅自离岗,其他关键岗位人员因故不能及时到岗的,应安排具备相应条件的其他人员,经企业负责人授权委托暂时顶岗。工程参建各方应强化务工人员管控,规范新工人进场流程和返岗人员情况摸排工作,建立人员台账并核查健康体检报告及岗位资质,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杜绝无证、过期操作。落实实名制管理,做好建筑工人实名录入、分配、接收及班前签到的管理工作。
3、安全教育。结合节后人员状态及新工人、转岗工人增多等特点,工程参建各方应对全体务工人员开展复工专项安全教育,通过集中授课、案例警示、现场实操等形式开展培训,重点讲解安全制度、操作规程、应急流程及冬季施工防护措施,切实提升人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严防因人员意识松懈、技能生疏导致事故发生。教育培训要杜绝形式主义,要形成档案记录,培训后组织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4、复工检查。复工复产前,建设单位应牵头组织参建各方成立联合检查组,对施工现场开展拉网式安全自查,重点对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临时用电、安全防护设施、工地防火、文明施工以及务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岗前培训等方面进行复查,做到不留死角、不漏环节、不存隐患。对排查出的隐患,应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和整改时限。总包单位复工自查合格,经监理单位复核同意后,方可复工,相关自查记录留档备查。
5、监督服务。各工程监督机构要坚持监管和服务并重,跨前一步,主动服务,强化节后复工复产工作的监督,摸排复工情况、建立动态台账,做好复工工地和返岗人员数据收集上报工作,全面掌握复工动态。组织开展专项督查,重点检查安全教育、复工前安全检查和实名制管理落实情况,对未落实要求、未经审批擅自复工的行为从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