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强化本市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 2026-02-12 )

  为切实筑牢本市在监在建工地,尤其是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防线,市安质监总站就进一步强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提示如下:

  一、压实参建各方主体责任

  各参建单位应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职责分工。

  建设单位应切实履行首要责任,统筹协调各方落实消防安全措施;严禁要求施工单位降低消防技术标准或使用不合格材料,足额保障安全资金的投入使用,并对监理单位报告的消防安全隐患及时督促整改。

  施工单位需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制定消防安全操作规程与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加强施工现场动火、用电、用气管理,每日开展防火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监理单位必须依法履行消防安全监理职责,对施工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材料检测等进行严格审查;发现消防安全隐患时,立即下达整改通知。对拒不整改的,第一时间报告建设单位及监督机构。

  二、落实安全网进场送检

  安全网进场时,施工单位应在监理单位见证下按批次抽样送检:每批次数量不超过500张的送检3张,501至5000张的送检5张,5001张及以上的送检8张。各检测机构应严格按照《安全网》(GB5725)规定对施工现场送检样品的阻燃性能等指标开展检测。未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安全立网不得进场使用,检测报告应存档备查。

  施工、监理单位应不定期对在用安全网开展简易抽检:在相对密闭的环境中,针对整洁干燥的安全网,使用打火机,使火焰与安全网垂线呈25°夹角,对其底边中点位置进行12秒的火焰灼烧,随后移开火焰。移开后,观察并记录续燃、阴燃时间是否不超过4秒。若超过4秒,则应对在用安全网重新送检,检测合格后才可继续使用。

  施工单位应定期清除安全网面附着的杂物,避免影响其防火性能。在安全网周边开展动火作业时,必须采取防火隔离措施,作业完成后应及时检查网面,清除遗留火种与杂物。施工单位应定期对在用安全网进行检查,一旦发现安全网出现破损、老化、阻燃性能下降等问题,应停止使用并组织更换。

  三、强化重点工程管控

  在建在监高层建筑工程、高层建筑外立面改造工程、高层建筑内装饰装修工程,是消防安全管控的重点工程。施工单位须严格落实消防技术标准,施工前总包单位应编制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规范过程管理。施工中严禁擅自改变防火防烟分区,严禁堵塞、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及消防设施。动火作业须严格执行审批制度,落实动火监护人、配备消防器材,清除作业区域及下方易燃可燃物,作业后全面检查确认无遗留火种。

  四、强化监督机构监管职责

  各工程监督机构近期需强化对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理的宣传与检查工作,对重点工程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可自行对安全网开展简易抽检,若发现其阻燃性能不符合规范要求,应责令总包单位重新送检,检测合格后才可继续使用。同时,也可针对在用安全网开展监督抽检工作,对阻燃性能不达标的安全网,一律清退出场。若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存在安全隐患,应立即责令相关责任单位进行整改,及时消除隐患;对于违规情节严重的,应移送属地消防救援部门进行处置。

  此外,受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委托,对街道实施限额以下工程负有监督指导职责的监督机构,应将消防安全,特别是安全网阻燃性要求和简易检测办法作为指导重点,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切实提升限额以下小型工程的消防安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