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开展建筑工地岁末年初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 2024-02-02 )

  近期,全国范围安全事故频发多发,安全形势严峻复杂,为深刻汲取相关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守牢行业安全底线,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就开展本市建筑工地岁末年初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通知如下:

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李强总理批示要求,深刻吸取近期事故教训,全面部署开展本市建筑工地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各区建设管理部门、各属地街镇及有关单位要切实增强“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强化底线思维,全力以赴抓好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全力压减一般事故,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为即将到来的春节和全国“两会”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氛围。

检查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

检查范围

  本市范围内房屋建筑和市政非交通工程(含装饰装修工程和限额以下小型建设工程)。

工作任务

  (一)加强装饰装修工程消防安全管理

  在用建筑装修改造施工现场必须明确划分施工区和非施工区。施工区与非施工区之间应当采取必要的物理防火分隔措施。在用建筑装修改造施工期间,严禁擅自停用非施工区域固定消防设施;施工区域原有固定消防设施必须停用的,必须采取临时性消防安全防护措施。施工区严格限制可燃物资储存、堆放,施工需要必须现场堆放的,不宜超过施工所需一天的使用量。施工区应及时对可燃建筑垃圾进行清理。加强动火作业管理,严禁违章作业。

  (二)严格小型建设工程安全管理

  严格落实限额以下小型建设工程属地街、镇安全监管责任和区建设管理部门行业管理责任。建立健全辖区小型工程清单和安全隐患清单,加大对辖区小型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巡查力度,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现场进行整改督办,及时制止各类违法违规施工作业行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突出抓好小型工程消防安全管理,严格落实电焊、电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加强电焊机及气瓶的进场管理和现场动火作业管理,加强现场保温材料等易燃易爆物品管理,严防发生火灾事故。

  (三)强化工地现场消防安全管理

  严格落实工程参建各方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定并落实现场消防安全制度和防火技术方案,开展针对重点部位的防火检查巡查。临时建筑防火间距、现场临时消防通道、临时消防设施等设置应符合国家标准。消防器材、消防安全标志应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应畅通。电焊、电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并严格执行动火审批手续和用电操作规程。在建工程不得违规住人及违规设置宿舍,宿舍内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不得私拉乱接。加强工程现场保温材料等易燃物品堆放管理。做好工地现场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工作,及时更换出现老化、破损问题的用电设备和线路,做好临时用电设备、配电线路的检查,加强生活区用电安全管理。

  (四)加强重点作业安全管控

  突出抓好深基坑、高支模、建筑起重机械和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管控,根据工程特点,严格落实针对性管理保障措施。施工作业前必须编制施工方案、施工方案必须按规定审批或论证、施工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过程中必须按施工方案施工、施工完成后必须经验收合格后进入下道工序。

  (五)抓好高处坠落事故防范

  检查施工现场临边防护、洞口防护、通道口防护,以及悬空作业、攀登作业、移动式操作平台、悬挑式物料钢平台等部位安全防护措施到位情况,检查高处作业专项方案编制、作业人员教育培训和安全交底、高处作业环境改善、领导带班制度落实等情况。

  (六)做好春节前停工停产安全管理和假期应急值守

  各建筑工地应重点关注春节前的收尾工作,节前全面排查工地现场安全隐患,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消除。春节期间,各建筑工地要安全存放各类易燃、易爆物品,做好现场用电、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针对节假日期间继续施工的在建工程,要建立监管清单,坚决杜绝有施工无监管情况。要加强节假日期间建筑工地应急值守,一旦发生紧急情况,按照规定及时有力应对处置,将损失降到最低。

  (七)加强春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管理

  各级建设管理部门要通过提醒、巡查、抽查等方式,督促施工单位切实落实复工安全措施。相关企业领导要带队深入施工现场开展监督检查,确保复工前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要重点督促各施工项目做好复工前各项设施设备的检查检验,确保施工设施设备的完好和正常运行。要督促做好返程务工人员安全教育工作,杜绝未经教育培训的员工上岗作业,确保节后复工安全有序。

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当前国内安全形势严峻复杂,同时受冬季雨、雾、冰、雪天气多发影响,容易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各单位要提高站位,充分认识此次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参与,分管负责人要具体抓好落实。要结合实际,制定检查工作方案,对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二)落实责任,边查边改。工程参建各方要坚决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以“逐企业、逐项目、逐设备”标准,全面开展建筑工地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尤其是易发生事故部位要密集检查,坚决把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要建立现场安全隐患台账,对发现的隐患要立即组织整改,闭环销项。各级管理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建立辖区建筑工地重大事故隐患清单,督促各建筑工地扎实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三)严格执法,严肃问责。各级建设管理部门要对相关企业和人员存在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对安全检查走过场、责任落实不到位、隐患查改不彻底的管理人员,要一查到底,严肃问责。要积极采用通报提醒、约谈曝光、联合惩戒、移交问责四种方式,严肃追究企业和有关管理部门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