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建设系统“质量月”活动将于9月开展 ( 2023-08-17 )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质量强国、质量强市的重大决策部署,推进质量社会共治,大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推动本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提高建设工程质量总体水平,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决定于今年9月份开展上海市建设系统“质量月”活动。

活动主题

贯彻质量强国建设纲要,提升建设工程质量水平

重点活动

(一)开展质量主题宣传活动,营造重视工程质量良好氛围。深入宣传党中央、国务院《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和市委、市政府《质量强国建设纲要上海实施方案》,融合传统媒体与新媒体优势,通过报刊、展板、宣传片、主题采访、在线访谈、讲座等形式,以工程质量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技术标准为主要内容进行集中宣传。各有关单位应组织开展各类主题活动和多层次的工程质量教育活动。各单位应根据实际,在醒目位置悬挂本年度质量月活动主题等标语,全力营造“人人重视高质量,人人创造高质量,人人享受高质量”的良好氛围。

(二)落实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压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一是聚焦多发质量问题,制定完善住宅质量管控清单。针对结构安全、重要使用功能和安全使用性能,完善对易发问题关键环节的管控。结合本市工程建设实际情况,重点治理防渗漏及装饰装修等业主关注、百姓关心的质量问题,推进落实管控清单的预控、防范和监督举措。二是深化落实“业主房屋质量预看房”制度。贯彻落实《本市新建住宅工程“业主房屋质量预看房”制度(试行)》精神,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编制出台预看房的工作指南。同时,推进预看房小程序的全面运用,通过信息公开、记录留痕,落实建设单位的首要质量责任,保障业主的看房权益。三是全面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严格执行法定建设程序,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科学确定项目建设工期和造价,确保工程质量持续提高。四是全面落实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质量责任,落实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在质量责任、质量诚信、质量安全、质量水平、质量发展、质量创新等方面的义务。五是强化信用管理,强化对项目主要负责人记分管理,对责任单位和个人的不良行为记入诚信档案,依法限制其建筑市场活动,在日常监管中,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增加监管频次,加强现场检查。

(三)加强工程质量监管,开展建设工程质量专项治理活动。一是健全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制,强化工程建设质量监管,运用信息公开和信用惩戒手段,强化监督执法检查,加大处理处罚力度。二是强化勘察设计质量源头管理。开展“多图联审”设计质量联合检查,强化消防安全设计质量源头把控,持续加强施工图审查机构审图质量监管,开展项目工地现场、设计现场等勘察设计和审图质量监督执法检查,夯实勘察设计企业、审图机构内部质量管理责任,进一步提升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审图质量总体水平。三是强化混凝土质量治理。持续开展混凝土施工质量和生产质量的治理。结合“基于数字化的预拌混凝土质量安全全产业链监管模式”课题研究成果,逐步健全预拌混凝土质量全过程监管的长效机制,重点整治施工现场混凝土施工浇筑和见证取样等环节的问题。四是推进装配式结构工程质量管理。开展装配式建筑设计深度培训,进一步提升装配式建筑设计质量。贯彻落实《上海市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的文件精神,强化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关键环节质量管控,督促各参建单位有效履行质量责任和工作要求。五是完善检测事中事后监管。结合《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出台,强化对检测机构能力评估的事中事后监管,加大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充分发挥检测对工程质量的保障作用。结合质量专项治理要求,规范监督检测机构和抽检程序的管理,提升监督抽检工作效能。六是提升基坑工程风险防范。持续强化基坑工程监督管理,突出对特殊工艺和非传统围护结构形式质量风险的防范,督促参建单位履行基坑工程风险预控和处置责任。

(四)弘扬建筑工匠精神,开展质量样板观摩、经验交流活动。一是开展质量创优观摩活动。每个区、特定地区管委会组织观摩目标计划项目不少于2个,设有分站分所的监督机构,各分站分所不少于1个;各一级、特级施工企业观摩项目不少于1个,充分发挥优质样板工程的示范引领作用。二是广泛开展质量创优和培训活动。举办质量技能比武、质量标杆评选等争先创优活动,开展质量调查、质量问诊、质量攻关、质量改进、QC小组等多种形式的活动。组织开展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培训、质量管理体系升级等企业质量提升活动。三是开展提升工程质量管理经验交流活动,通过各类现场会、报告会、培训会、座谈会等形式,全面提高项目管理水平,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四是各有关行业协会、保险公司及委托的工程风险管理机构、有关质量管理单位,应在“质量月”活动中积极发挥作用,广泛开展特色质量管理活动,实现工程质量共治。五是大力表彰质量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弘扬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提高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质量控制水平,推动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持续提高。

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策划。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牢固树立质量责任意识,围绕活动主题,结合实际,认真策划,明确活动目标、制定工作方案、细化责任分工,做好相关质量安全防护措施和应急预案。要充分发挥企业作为“质量月”活动的主力军作用,尤其是发挥好大中型企业示范引领作用;充分发挥基层员工的积极性,激发质量创新热情。要创新质量工作方法,把“质量月”活动打造成为推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平台和抓手。

(二)精心组织,注重实效。各有关单位要坚持把质量放在首位,全方位、多角度地开展“质量月”活动。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工程质量领域的热点问题和质量通病,力争在治理质量常见问题上取得新进展。要利用“质量月”活动平台,集中力量开展攻关,在重点质量问题上实现新突破,让人民群众真正享受“质量月”活动的成果,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质量“获得感”。

(三)认真总结,及时报送。各有关单位应对活动开展情况、好的经验做法、取得的成效进行认真梳理,对发现的问题、原因及时总结分析,研究解决办法和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