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房管局召开租赁住房建设工作推进会议 ( 2021-07-16 )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有关精神,加快推进本市新建租赁住房项目建设及供应,7月14日,市房管局召开本市租赁住房建设工作推进会议。市规划资源局、市房管局、市住房保障中心、各区房屋管理部门和各相关开发建设单位的负责同志出席会议。

会上,市住房保障中心通报了全市新建租赁住房建设工作推进情况;市房管局传达了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加快推进新建租赁住房建设供应的有关政策和要求;市规划资源局就保障性租赁住房相关规划、土地等方面政策和工作要求做了说明;与会各建设单位就未开工新建租赁住房项目的推进进度、存在的问题、后续工作措施及开工计划等问题进行了逐一梳理。

会议强调

01、要明确开工计划

2020年底前已签订土地让合同的新建租赁住房项目,原则上应于2021年内实现开工;2021年内签订新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项目,原则上最迟于2022年6月前实现开工。

02、要主动跨前服务

各区房管部门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措施实,主动服务并积极帮助建设单位,做好开工前涉及区级层面的事项协调;对需要市级层面推进的协调事项,应及时向市推进办反映,并对难点项目进行清单式管理、重点推进。

03、要形成推进合力

对项目建设推进不力的建设单位,市房管局将会同市督查室、市国资委、市规资局等部门,对项目建设单位及项目所在区政府开展专项督查,确保本市“十四五”期间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形成一定供应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