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城市维护项目财务监理(审价)招标公告 ( 2025-03-17 )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和《上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按照公正、公平、公开和竞争的原则,拟通过综合评定方法择优选择10家财务监理(审价)服务单位。现就市级城市维护项目财务监理(审价)委托上海万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框架协议招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市级城市维护项目财务监理(审价)

  2.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市级城市维护项目财务监理(审价),共 1 个包件。主要内容为上海市市级城市维护项目委托财务监理(审价)服务共招取10家入围单位,入围单位需具有丰富的财务监理(审价)经验和专业服务人员,能为上海市市级城市维护项目提供优质的财务监理(审价)服务,配合完成其他必要的工作。

  本项目参照《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通过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确定10家入围供应商;在服务期内,仅适用于对应类别政府采购限额以下(根据政府采购目录,服务类政府采购项目限额为100万元)的非政府采购项目,具体的财务监理(审价)项目由市级城市维护项目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项目建设单位从10家入围的供应商内通过直接选定方式选择委派上海市市级城市维护项目财务监理(审价)服务。政府采购限额以上的政府采购项目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

  二、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1)《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110号)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3)《上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办法》(沪财发〔2022〕1号);

  (4)《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8〕141号);

  (6)《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7)《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8)《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1〕9号)等(以最新的已生效政策为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投标单位具有注册造价师10名以上(含10人);

  (3)本项目不得转包或者违法分包;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等各类企业;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    报名时间 :2025-03-17  9:00:00到2025年03月24日16:00:00(北京时间);报名网址: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www.shggzy.com/。投标人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二)“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的截图,查询时间不早于本公告发布之日(加盖公章一份);

  (三)投标人具有10名以上(含10人)注册造价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报名单位应确保所提交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经代理单位、招标单位验看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即可领取招标文件;其投标资格应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最终评定。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3月17日09:00:00到2025年03月24日16:00:00到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成功并经招标代理审核通过方后在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银行转账支付,售后不退。由收款机构开具发票。请转至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上海万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310118133711156N

  地址、电话: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新杨公路1588号4幢63018709

  开户行及帐号:上海银行浦东分行31619103000843813

  以上报名资料彩色扫描件及招标文件工本费转账记录请发送至2115344227@qq.com,由代理机构每日16:00前进行核验,核验通过者自行在平台下载采购文件(未下载采购文件导致的投标失败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注:上述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采购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投标单位将被拒绝。报名期间供应商所递交的报名材料如发现携带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不可购买采购文件。

  五、    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与地点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4月07日13:30  时,投标人应于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提交至上海市鲁班路700号7楼大会议室(电梯对面会议室)。

  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网站同时发布。

  七、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地址:上海市大沽路100号

  联系人:徐锦程

  电话:021-23116436

  代理机构:上海万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鲁班路700号7楼招标部

  联系人:王蓉

  电话/传真:189163686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