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整改工作情况 ( 2024-07-15 )

 

  根据市委、市政府授权,上海市统计局2023年第5统计督察组于2023年12月11日至12月18日对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开展了统计督察。2024年5月7日,上海市统计局向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反馈了督察意见。

  按照统计督察工作有关要求,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扎实推进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扛起统计督察整改的政治责任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针对统计督察发现的问题,高度重视统计督察整改工作,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深刻认识做好统计督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意义,坚决抓好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

  (二)精心制定方案,细化整改措施。严格对照市统计局统计督察意见书提出的问题和意见,逐条研究制定统计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措施。

  (三)压实工作责任,全力推进整改。强化责任担当,认真贯彻落实督察整改要求,形成上下贯通、部门联动、一体推进的整改工作机制,确保统计督察整改要求落实到位。

  二、坚持问题导向,狠抓统计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

  (一)全面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统计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强传达学习力度和深度,形成常态、长效学习机制。全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意见》《办法》《规定》等重要文件。每年召开统计工作会议,加强统计人员学习相关统计法律法规,以及统计宣传教育。

  (二)全面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出台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明确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相关责任,细化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措施。加强领导干部经常性的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学习,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等学习,进一步加深领导干部对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危害性、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每年开展统计知识培训和警示教育案例宣传,切实增强统计人员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法治意识。

  (三)加强统计工作管理。完善部门统计管理机制,强化归口管理。加强统计工作牵头负责部门对各处室和各下属部门统计调查工作和统计数据的统筹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分头实施、分级负责”。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对统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保障统计工作经费,合理配置统计人员,提高统计工作能力和数据质量。增加统计数据发布内容,便利公众查询和使用。

  (四)提升统计数据质量。制定统计数据质量控制和评估管理办法,强化对统计数据质量监督管理的审核评估。强化对源头统计数据质量的监督管理,完善对基层统计数据的审核,开展经常性的统计数据抽查、现场检查等工作,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五)强化统计数据运用。进一步完善统计数据共享机制,完善系统内各部门间的统计数据信息共享手段和方法,加强与市统计部门的协调与合作,进行数据共享利用,进一步提升统计数据运用能力和水平。

  三、巩固整改成效,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

  通过统计督察整改,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全面提升领导干部对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认识,树立正确政绩观。深入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进一步提升统计监督效能,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自觉守法,严守统计法律底线。不断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加强统计队伍建设,全面提高统计数据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