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0349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 2022-08-01 )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对燃气管道进一步加强安全防范的建议”的代表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燃气管网排查整治工作概况
2021年11月下旬,国务院安委会印发《全国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全面排查整治城镇燃气六个方面的安全隐患和重大风险。12月13日,上海市安委会印发《上海市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2022年1月4日,上海市住建委印发《上海市燃气行业安全排查整治专项方案》,细化具体工作任务,明确工作目标,分解责任单位和工作要求。1月17日,经报市政府相关领导同意,组建市级层面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专班,全面启动本市排查整治地下老旧、隐患管网工作。经排查统计,目前本市有地下燃气管道总长3.41万公里,排查出地下燃气隐患管道长度53公里,共计点位761个。
二、燃气管网排查整治下阶段工作安排
(一)抓紧制定整治计划,挂图作战,销项管理。继续滚动开展管线安全排查,重点排查小区内占压燃气管道的现象;在排查基础上,合理确定整治标准和技术路径,分别编制专项整治计划,实行挂图作战、销项管理。对已排查出的53公里地下燃气隐患管道,力争一季度全面完成整改。
(二)深入推进部门协同,一体整治,统筹实施。切实落实掘路管理的“一路发起,五路协同”机制。道路上结合架空线入地和道路维护等项目,落实“一路一方案”。小区内结合旧住房更新改造、加装电梯等项目,落实“一小区一方案”,通过强化规划设计方案和施工组织统筹,对已排查出的灰口铸铁老旧管线,加快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三)开展资金需求测算,研究经费筹措机制。鉴于本市存在灰口铸铁燃气管道更新改造体量大、涉及道路点位多、交通组织难度高等困难,将尽快开展测算资金需求、明确资金总量,研究政府、企业、用户三方共同承担的资金投入机制以及对用户端隐患治理的相应补贴机制。
三、相关建议的答复
(一)关于加强保护燃气设备设施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的建议
本市燃气行业通过多种手段,加大燃气安全宣传力度,线下进行了512防灾减灾、117安全用气百日活动、“燃气安全进社区、燃气安全进学校”等公益宣传活动;各燃气经营企业每年制作《安全用气告用户书》发放至本市居民,还通过微信公众号、手机微客服平台、电视台等各类媒体宣传用气安全知识;上海市燃气行业协会会同各区燃气管理部门,牵头开展安全型燃气产品的推广和应用。各类宣传活动力争深入社区、面对群众、答疑解惑、为民服务。
根据您的建议,下阶段,我委将进一步加强本市燃气管道设施保护办法的宣传和执行。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进一步强化正面引领和负面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以地下燃气管网为重点,进一步加强燃气设备设施的保护工作。
(二)关于借助数字化先进技术、两个平台加强管理燃气管网的建议
现阶段,本市依托已建成的SCADA平台,对重要节点的燃气管道、调压器、阀门井等进行实时监控和预警(泄漏、压力、流量、阀门井水位、井盖位移等),第一时间发现管网运行中出现的问题,防范第三方外损事故,从而确保燃气管网的安全稳定运行。
下阶段,燃气管理部门将依托城市“一网统管”和“安全发展示范城市”的创建,持续完善主干管网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体系建设,探索5G+“无人机”等数字化燃气管网巡检技术,有序推进燃气管网基础设施数字化底座建设;进一步打造本市燃气行业信息监管平台建设,推动与“一网通管”的融合,加快推进燃气管理数字化底座建设。
(三)关于加强旧管网的维护,提高新管网工程设计的安全标准的建议
目前,各区建设管理部门、燃气管理部门和燃气经营企业按照市住建委相关文件要求,正持续对在建燃气工程管理环节程序和燃气管道周边建设项目情况进行排查,落实燃气管道保护工作要求,坚决打击危害燃气管道安全的行为。
对新建管网,本市行业主管部门将督促燃气设计公司等企业严格把关,及时采用国家、行业、地方最新标准从严设计,做好设计备案、审批工作,优化质量管理体系,提升设计的安全标准。同时,督促各区建设管理部门、燃气管理部门、燃气经营公司积极推进燃气行业相关设计、施工、验收标准的宣贯工作。
(四)关于“制定、细化和不断完善事故突发应急方案”的建议。
您的该项建议与现行工作高度契合,2021年底,本市燃气行业主管部门结合工作实际需要,修订、细化、完善了《上海市处置燃气事故应急预案》,突出了预案的风险防控、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以及恢复与重建等核心功能,并将近年来市政府颁发的一系列应急管理新规定编入新的预案,使预案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具有更强的操作性。同时,针对疫情常态化管控,我委拟定并通过市防控办印发了《上海市燃气行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指引》,对方案预案、现场人员、场所管理、环境消杀、物资准备、安全检查六方面基础准备工作做了要求,对复工过程中的健康监测、流动人员和突发情况的处置也做了指引。
下阶段,我委将组织做好《预案》宣贯、培训、演练等后续工作,指导完善区级处置燃气事故应急预案、燃气公司总体应急预案、燃气公司应急抢修专项预案,保障燃气事故应急处置有序,有效防范次生事故发生。同时,按照《上海市燃气行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指引》,严格落实疫情常态化管控各项要求,防止架空制度、走过场现象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