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0936号提案的答复 ( 2020-07-15 )

“关于建立空中坠物/抛物治理的综合长效机制,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守护‘头顶上的安全’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本市高空坠物隐患处置协调机制情况

目前,本市正逐步建立高空坠物常态化管控协调机制。2018年8月,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本市全面开展空中坠物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市安委会办公室会同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房屋管理局、市绿化市容局、市城管执法局等部门,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原则,对各类建筑附着物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治。2019年,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房屋管理局、市绿化市容局等部门,分别开展全市既有房屋建筑、玻璃幕墙、店招店牌安全等领域专项检查,逐步建立防范高空坠物隐患的长效管理机制。期间,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房屋管理局负责全市房屋建筑高空坠物统筹协调督办、相关技术要求制定和监测、修缮工作指导等工作,督促相关单位完善规范、强化动态管理,保持隐患排查、整治高压态势,不断健全长效机制。市绿化市容局负责全市店招店牌、户外广告类高空坠物统筹协调督办、相关技术要求制定和工作指导。市应急管理局充分发挥市安委会办公室平台作用和综合监管职能,跟踪掌握全市面上高空坠物相关工作进展。

二、本市住建领域开展高空坠物整治情况

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房屋管理局、市绿化市容局等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持续开展本市高空坠物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及时处置高坠隐患,努力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城市运行安全。

一是排查隐患摸清底数。加强关口前移,完善“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系统功能,将房屋外墙安全隐患巡查纳入住宅小区项目经理每日巡查范围和物业服务企业日常工作,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警戒、第一时间防护,积极建立房屋高坠风险隐患风险基础台账;开发了上海物业APP“灾情上报”功能,在发生暴雨、台风等情形时及时上报高坠等灾情。目前,已对9000余个物业小区组织了初步风险排查,涉及房屋建筑约22万余栋。深入贯彻落实《上海市建筑玻璃幕墙管理办法》(市政府第77号令)精神,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于2019年成立上海市既有建筑玻璃幕墙整治领导小组,切实加强既有建筑玻璃幕墙使用安全监督管理,深入排查既有建筑玻璃幕墙安全隐患,对专项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明显安全隐患的玻璃幕墙建筑进行整改情况复核。

二是建强队伍强化实战。立足于早发现、早处置,着力建立一支专业化的房屋隐患排查队伍。2019年,以物业服务企业为重点,先后组织了多期本市高空坠物防控管理培训,重点围绕查排险要求、查排内容与方法、处置主体责任、处置机制等方面进行介绍,帮助从业人员了解形势、熟悉政策、明确责任、掌握方法,确保本市高空坠物防控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精细化。

三是专项整治确保成效。坚持顶层设计,突出重点。2019年8月,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会同市房屋管理局联合召开全市高空坠物整治推进会议,将易发、多发重点隐患小区作为重点督办项目列入专项整治计划,建立市、区两级高空坠物整治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明确整治目标、制定整治方案,落实相关制度,协调推进整治开展。

针对高坠事件中面大量广的空调外机、雨棚、花架等外立面附加设施,制定下发了《空调外机等外立面附加设施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沪精推办〔2019〕9号)以及检查处置技术导则、分类整治图册等相关配套标准,对全市建筑外立面整治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同时,启动全市重点区域重要建筑外立面整治工作,结合首届及第二届上海进博会环境综合整治,及时消除各种隐患。

四是完善机制形成长效。坚持问题导向,落实相关主体责任。印发《关于本市房屋外墙墙面及附着物、建筑附属构件的高空坠物隐患问题处置工作意见》(沪精推办〔2019〕10号),按照“谁的房子谁负责,谁造成的原因谁负责”等原则,明确隐患处置主体责任,明晰管理部门职责。对因建筑设计、施工质量引起的高空坠物安全隐患问题,原开发企业或建设单位作为维修实施主体。对原开发企业或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已无法追溯的,由区政府托底先行处置;对因房屋自然老化、日常维护保养不足等原因引起的高空坠物安全隐患问题,业主为维修实施主体。相关维修工作实行挂牌督办、限期维修、销项管理,形成管理闭环。对拒不整改的开发企业等单位,纳入企业诚信等惩戒措施。

作为托底保障重要举措,2018年修订完成的《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中,明确发生危及房屋安全等紧急情况时,物业服务企业或者自行管理执行机构应当立即采取应急防范措施。同时,将外墙墙面、建筑附属构件有脱落危险的安全隐患纳入紧急维修范畴,对于业主大会成立前以及业主大会未在7天内审核同意维修、更新方案的,由区房屋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规定组织代为维修。

2020年,针对当前房屋使用过程中的安全问题(尤其是高空坠物隐患),市房屋管理局组织了《上海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办法》立法相关准备工作,建立健全房屋使用安全常态化监管机制,推动政府监管责任、业主主体责任、物业管理责任、社会监督责任等各方责任落地见效,目前此办法计划年内正式颁布施行。

此外,为进一步提升本市户外招牌设置管理水平、切实保障城市公共安全,市绿化市容局起草了《上海市户外招牌设置管理办法(草案)》,拟实施“许可+备案”的分类管理、强化设置人主体责任、明晰政府引导和监管的职责,从服务告知、安全保障、信息共享、信用管理等四大方面予以强化,目前正结合各方意见对草案内容进行修改,适时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五是加强管控智能化建设。今年以来,结合城市网格化平台升级,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以理清业务流程为重点和起点,梳理热线投诉举报、媒体和智能发现的高空坠物问题,完善业务流程,形成管理闭环,组织了高空坠物管控系统开发,并纳入全市城市运行“一网统管”体系中,实现由事后应急处置转变为事前主动管控与预防,从传统预防向智能化预防转变,从源头上降低空中坠物发生概率,解决“头痛医头、脚痛医脚”问题。此外,我委还开发建设了“上海市建筑幕墙管理平台”,该平台能综合分析玻璃幕墙建筑的维保记录、幕墙结构、大楼年龄等信息,一旦发现隐患会及时向业主和监管部门发送预警,督促整改。2019年共发现隐患312处,当年修复了271处;2020年又修复了8处。目前,全市约8080幢玻璃幕墙建筑纳入平台监管范围。

下一步,我委将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继续会同市应急局、市房屋管理局、市绿化市容局等相关部门,协调高空坠物隐患处置等相关工作,推动高坠管控系统对本市房屋建筑、玻璃幕墙、店招店牌等高坠隐患的全覆盖监管,力争从源头上消除高空坠物隐患问题。与此同时,进一步加大工作研究,充分借鉴采纳两位委员的合理化建议,并适时转换为相应的政策制度,努力解决好“头顶上的安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再次感谢你们对本市高空坠物治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