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991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 2020-07-15 )

关于“关于为柘林镇农民集中居住(一期)项目追加市级补贴的建议”的代表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加快推进农民相对集中居住是本市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更好地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改善农民生产生活面貌的重要抓手,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视。2016年,市政府印发了《关于促进本市农民向城镇集中居住的若干意见》(沪府〔2016〕39号),明确提出本市要积极推动“三高”沿线、生态敏感地区、环境整治地区以及纯农地区农民相对集中居住。2019年,在评估本市农民相对集中居住工作实施情况的基础上,为加快推进本市农民相对集中居住,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切实改善本市农民生活居住条件和乡村风貌进一步推进农民相对集中居住的若干意见》(沪府规〔2019〕21号),明确要求到2022年,本市将有约5万户农民实现相对集中居住,推进重点为高速公路、高铁、高压线沿线,生态敏感区,环境综合整治区以及规划农村居民点范围外的分散居住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民相对集中居住工作,市领导也多次作出重要批示、多次召开全各类推进会,强调要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快任务落地。

一、上一轮项目推进情况

2016年5月,市政府印发《关于促进本市农民向城镇集中居住的若干意见》(沪府〔2016〕39号),启动了新一轮农民集中居住工作,实施了一批项目,取得了初步成效。按照“建设一批、启动一批、储备一批”的要求,5个项目已批复实施方案,部分项目已经完成农户入住,部分项目处于不同的建设阶段。如您所言,奉贤区根据轻重缓急的原则,先期启动了奉贤柘林镇农民集中居住(一期)项目,重点解决奉贤地区环境敏感区及“三线”区域的农民居住问题。奉贤柘林镇农民集中居住(一期)项目属于全市39号文执行期内第一批批复实施方案的5个项目之一,市政府已下达市级补助资金共计3580万元,在本市第一轮农民集中居住工作中起到重要的示范引领作用,也为本市农民相对集中居住的评估工作提供重要的数据和案例支撑。

二、年度项目推进情况

2019年度,奉贤区的年度目标任务为启动1300户农民相对集中工作,完成农户签约。奉贤区实际完成1310户,累计申请市级资金2.6亿元。2020年度,奉贤区年度目标任务已以区政府名义上报我委。今年奉贤区计划启动1309户农民相对集中居住,柘林镇项目涉及125户。我委将进一步协调和督促奉贤区政府加快编制柘林镇相关项目的实施方案上报工作。同时,待方案上报后,我委将立刻会同市各相关部门,按照优化审批工作要求,尽快开展柘林镇项目会审,及时拨付市级按户补贴的预拨部分。

三、相关建议

(一)新一轮政策设计按照“市里加一块、提前拨一块、成本减一块、配套贴一块”的原则,即:市级资金补贴标准明显增加,进城镇集中居住市级补贴政策在原来基础上实现翻番,按户补贴按照近远郊享受差异化补贴(奉贤区享受远郊补贴,由原先的20万元/户增加到40万元/户);进城镇集中居住的市级土地出让金返还的政策力度在预拨比例明显提高,由原来的不提前预拨改为提前拨付80%。建议奉贤区用好新政策红利,发挥新一轮市级支持政策的作用,发挥区级统筹力度,将市级补贴资金统筹用于全区的项目配套设施建设和贷款贴息等。

(二)市政府出台21号文明确了本轮农民相对集中居住的市级政策。在市级政策框架下,各区以“地块平衡、全区平衡、统筹平衡”的总体考虑,结合自身特点,因地制宜地出台了区级配套政策文件,明确工作机制、财力支持、资格权细则和安置补偿标准等核心内容。我委将进一步对接奉贤区推进办,并建议奉贤区统筹考虑各镇实际情况,加大对柘林镇的支持力度,特别是区级财政政策的支持力度。同时,市相关部门也将积极做好工作帮助和相关问题的协调,切实发挥政策红利。

(三)相比于2016年的39号文,新政策进一步聚焦政策适用标准。一是要聚焦安置标准。上楼项目按照户均180平方的安置标准考虑。在安置空间有限的约束下,鼓励各区采取多元安置方式。二是要聚焦签约时间。21号文于2019年5月5日颁布生效,农户签约时间应符合政策相关要求。市级政策严格对应上述要求,不符合规定的不予以补贴。因此,建议对于在39号文阶段已开展先行先试的地区,要做好新老政策的衔接,做好农民的动员和政策解释工作,从而为顺利推进和落实新一轮政策做好基础工作。

解决农民建房问题、改善农民居住条件,是重大民生问题,也是乡村振兴工作的重中之重。感谢您对奉贤区农民相对集中居住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一如既往地继续给予指导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