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中央环境督查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 ( 2016-12-09 )

编号

污染类别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办理结果或下一阶段计划

备注

zj-1202-1

噪声

上海南站铁路沿线噪声、震动、废弃(火车头冒烟)扰民。上海南站噪声治理办公室在铁路沿线造围墙,没有办理手续,围墙高度6.3米,影响小区底楼的采光、通风。诉求:按照国家规定的补充条款动迁。

经查,来信反映的区域在徐汇区的凌云街道和漕河泾街道,东面从上海铁路南站起至西面的虹梅路,北面为沪闵高架,南面为梅陇路。根据相关文件精神采取工程性降噪措施。不属于动迁范围。

反映噪声情况属实

《铁路南站噪声治理方案》的政策依据是环审[2005]844号文与国务院第590号令《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市政府第71号令《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在市、区、街道各级部门的通力协作下,沿线广大居民积极配合推进铁路南站噪声治理。在按相关规定,实施房屋迁移的前提下,仍然为留居的居民每户安装通风隔声门窗,使居民房屋室内关窗条件下声环境符合国家标准(铁路)要求。

 

zj-1202-2

噪声

虹桥机场飞机噪声扰民,天天持续影响。从第二跑道建了以后,东华美路10弄17号小区就开始受到影响。 诉求:要求改建或动迁。

经查,来信反映的区域北至华漕公园,南至天山西路,西至东华美路,东至东美路,属于虹桥机场航空噪声影响75~85分贝区域,应采取工程降噪措施范围,不属于动迁范围。

部分属实

为改善和优化虹桥机场航空噪声影响区域居民居住环境,市委、市政府安排专项资金有针对性地、逐步地采取工程降噪措施,确保居住地居民房屋室内声环境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目前,一期治理项目已经结束,完成了3500多户居民房屋降噪改造,取得了绝大多数居民的理解和支持。下一步,将严格按照国家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要求,继续推进虹桥机场航空噪声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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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j-1203-1

噪声

老沪闵路333弄居民反映:居民房屋距离铁路轨道25米,政府为了降低噪声安装隔音墙,但效果不佳。每日凌晨3点左右有火车鸣笛,半夜有敲击铁轨(检修铁轨)的声音,噪声污染严重,同时居民认为该处有震动及辐射。诉求:要求搬迁。

经查,来信反映的区域在徐汇区的凌云街道和漕河泾街道,东面从上海铁路南站起至西面的虹梅路,北面为沪闵高架,南面为梅陇路。根据相关文件精神采取工程性降噪措施。不属于动迁范围。

反映噪声情况属实

《铁路南站噪声治理方案》的政策依据是环审[2005]844号文与国务院第590号令《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市政府第71号令《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在市、区、街道各级部门的通力协作下,沿线广大居民积极配合推进铁路南站噪声治理。在按相关规定,实施房屋迁移的前提下,仍然为留居的居民每户安装通风隔声门窗,使居民房屋室内关窗条件下声环境符合国家标准(铁路)要求。

 

zj-1203-2

噪声

金沙江西路金运路路口的金鹤新城小区居民反映:虹桥机场噪声比较严重。诉求:1、采取措施降低噪声。2、航线是否可以修改。3、需要提供虹桥机场扩建环评报告(对环评通过质疑)。

经查,来信反映的区域北至鹤霞路,南至金运路,西至金耀路,东至金园一路,不属于虹桥机场航空噪声影响75~85分贝区域.2013年秋季,因军事需要及民航局提出关于提高民用航班正点率的要求,民航华东管理局提高了虹桥机场向北起飞离场模式的频率。
申请人要求获取的信息涉及虹桥机场周边多个地区的数万居民,有关内容十分敏感。当前是虹桥机场扩建工程投运以来,社会稳定形势最好的时期,扰民矛盾区域缓和。鉴于前期治理已取得初步成效且后续治理方案正在研究制定,如公开相关信息,将造成大面积矛盾反弹,引发大范围不稳定因素,使现有矛盾治理工作陷入被动,甚至可能出现形势逆转失控。因此,市联合工作组建议不公开相关信息。为此,市政府派员前往国家环保部,取得了其理解支持。

属实

为改善和优化虹桥机场航空噪声影响区域居民居住环境,市委、市政府安排专项资金有针对性地、逐步地采取工程降噪措施,确保居住地居民房屋室内声环境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目前,一期治理项目已经结束,完成了3500多户居民房屋降噪改造,取得了绝大多数居民的理解和支持。下一步,将严格按照国家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要求,继续推进虹桥机场航空噪声治理。

 

zj-1204-1

噪声

老沪闵路333弄居民反映:上海市铁路南站项目扰民;2015年徐汇区政府不经立项审批擅自加高铁路沿线围墙,既未消除噪声,又影响通风和采光。诉求:1、落实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改建铁路上海铁路枢纽上海第二客站(漕河泾)及相关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环审[2005]844号)文件的动迁政策;2、要求补偿。

经查,来信反映的区域在徐汇区的凌云街道和漕河泾街道,东面从上海铁路南站起至西面的虹梅路,北面为沪闵高架,南面为梅陇路。根据相关文件精神采取工程性降噪措施。不属于动迁范围。

反映噪声情况属实

《铁路南站噪声治理方案》的政策依据是环审[2005]844号文与国务院第590号令《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市政府第71号令《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在市、区、街道各级部门的通力协作下,沿线广大居民积极配合推进铁路南站噪声治理。在按相关规定,实施房屋迁移的前提下,仍然为留居的居民每户安装通风隔声门窗,使居民房屋室内关窗条件下声环境符合国家标准(铁路)要求。

 

zj-1205-1

噪声

老沪闵路333弄居民反映:铁路沿线噪声污染严重,政府不按照国家法律进行拆迁。诉求:要求按照动迁政策进行搬迁,补偿多年的损失。

经查,来信反映的区域在徐汇区的凌云街道和漕河泾街道,东面从上海铁路南站起至西面的虹梅路,北面为沪闵高架,南面为梅陇路。根据相关文件精神采取工程性降噪措施。不属于动迁范围。

反映噪声情况属实

《铁路南站噪声治理方案》的政策依据是环审[2005]844号文与国务院第590号令《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市政府第71号令《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在市、区、街道各级部门的通力协作下,沿线广大居民积极配合推进铁路南站噪声治理。在按相关规定,实施房屋迁移的前提下,仍然为留居的居民每户安装通风隔声门窗,使居民房屋室内关窗条件下声环境符合国家标准(铁路)要求。

 

zj-1205-2

噪声

闵行区七莘路3198弄30号居民来电,反映虹桥机场噪声扰民。反映人住在小区的第一排,靠近七莘路,飞机会从居民窗口飞过,噪声很大。诉求:希望机场给出解决方案。

经查,来信反映的区域系闵行区南国花园,1996年建成,北至吴中路,南至新龙路,西至七莘路,东至吴宝路,属于虹桥机场航空噪声影响75~85分贝区域,后续将逐步落实隔声降噪措施。

不属实

为改善和优化虹桥机场航空噪声影响区域居民居住环境,市委、市政府安排专项资金有针对性地、逐步地采取工程降噪措施,确保居住地居民房屋室内声环境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目前,一期治理项目已经结束,完成了3500多户居民房屋降噪改造,取得了绝大多数居民的理解和支持。下一步,将严格按照国家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要求,继续推进虹桥机场航空噪声治理。

 

zj-1207-1

噪声

东华美路220弄33号居民反映:虹桥机场T2跑道飞机噪声扰民,超过国家标准,多次投诉仍未解决。

经查,来信反映的区域为东华美路220弄小区,系虹桥机场航空噪声影响75~85分贝区域,应落实隔声降噪措施,不属于动迁范围。2012年起,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对虹桥机场航空噪声75~85分贝区域内距离南北两端最近的80、90年代老式公房小区,即沙申新村、茂盛花园和华美小区,开展试点工程,对3个小区的房屋房屋隔声降噪改造。改造内容包括更换隔声门窗,房屋整体加固、小区综合治理,同时对改造签约居民发放施工影响补贴。
该小区其为华美小区内的一个独立小区,共有14幢房屋。目前,小区内10幢房屋已完成改造,居民室内声环境达到国家标准。剩余4幢房屋中的一部分居民坚决反对采取工程降噪措施,对志愿者,市、区两级工作人员,施工人员百般侮辱,甚至浇水、泼尿,导致4幢房屋的居民同意改造签约率未达到三分之二,不符合《物权法》规定的实施条件,故暂未进行改造。

不属实

为改善和优化虹桥机场航空噪声影响区域居民居住环境,市委、市政府安排专项资金有针对性地、逐步地采取工程降噪措施,确保居住地居民房屋室内声环境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目前,一期治理项目已经结束,完成了3500多户居民房屋降噪改造,取得了绝大多数居民的理解和支持。下一步,将严格按照国家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要求,继续推进虹桥机场航空噪声治理。

 

zj-1207-2

噪声

上海市铁路南站项目扰民;2015年徐汇区政府擅自加高铁路沿线围墙,既未消除噪声,又影响通风和采光。诉求:1、落实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改建铁路上海铁路枢纽上海第二客站(漕河泾)及相关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环审[2005]844号)文件的动迁政策;2、要求补偿。

经查,来信反映的区域在徐汇区的凌云街道和漕河泾街道,东面从上海铁路南站起至西面的虹梅路,北面为沪闵高架,南面为梅陇路。根据相关文件精神采取工程性降噪措施。不属于动迁范围。

反映噪声情况属实

《铁路南站噪声治理方案》的政策依据是环审[2005]844号文与国务院第590号令《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市政府第71号令《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在市、区、街道各级部门的通力协作下,沿线广大居民积极配合推进铁路南站噪声治理。在按相关规定,实施房屋迁移的前提下,仍然为留居的居民每户安装通风隔声门窗,使居民房屋室内关窗条件下声环境符合国家标准(铁路)要求。

 

zj-1209-1

噪声

       老沪闵路333弄金塘小区住户居民反映:小区临近上海南站,每天24小时铁路运行噪声扰民。少数居民(100多户)对政府提供的置换方案不认可,至今未执行置换方案,处于无人管理状态。诉求:希望政府尽快动迁。

经查,来信反映的区域在徐汇区的凌云街道和漕河泾街道,东面从上海铁路南站起至西面的虹梅路,北面为沪闵高架,南面为梅陇路。根据相关文件精神采取工程性降噪措施。不属于动迁范围。

反映噪声情况属实

《铁路南站噪声治理方案》的政策依据是环审[2005]844号文与国务院第590号令《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市政府第71号令《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相关规定。
         在市、区、街道各级部门的通力协作下,广大居民积极配合推进铁路南站噪声治理,在根据公布的《治理方案》实施房屋迁移的前提下,仍然为留居原址的居民每一户安装了通风隔声门窗,使居民房屋室内关窗条件下的声环境符合国家标准(铁路)要求。室外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zj-1209-2

噪声

    东华美路220弄33号居民反映:虹桥机场T2跑道飞机噪声扰民,超过国家标准,多次投诉仍未解决,T2跑道未经验收投入运营。

    经查,来信反映的区域为东华美路220弄小区,系虹桥机场航空噪声影响75~85分贝区域,应落实隔声降噪措施,不属于动迁范围。2012年起,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对虹桥机场航空噪声75~85分贝区域内距离南北两端最近的80、90年代老式公房小区,即沙申新村、茂盛花园和华美小区,开展试点工程,对3个小区的房屋房屋隔声降噪改造。改造内容包括更换隔声门窗,房屋整体加固、小区综合治理,同时对改造签约居民发放施工影响补贴。
    该小区其为华美小区内的一个独立小区,共有14幢房屋。目前,小区内10幢房屋已完成改造,居民室内声环境达到国家标准。剩余4幢房屋中的一部分居民坚决反对采取工程降噪措施,对志愿者,市、区两级工作人员,施工人员百般侮辱,甚至浇水、泼尿,导致4幢房屋的居民同意改造签约率未达到三分之二,不符合《物权法》规定的实施条件,故暂未进行改造。

不属实

    为改善和优化虹桥机场航空噪声影响区域居民居住环境,市委、市政府安排专项资金有针对性地、逐步地采取工程降噪措施,确保居住地居民房屋室内声环境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目前,一期治理项目已经结束,完成了3500多户居民房屋降噪改造,取得了绝大多数居民的理解和支持。下一步,将严格按照国家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要求,继续推进虹桥机场航空噪声治理。

 

zj-1209-3

噪声

    东华美路220弄33号居民反映:虹桥机场T2跑道飞机噪声扰民,超过国家标准,多次投诉仍未解决。

    经查,来信反映的区域为东华美路220弄小区,系虹桥机场航空噪声影响75~85分贝区域,应落实隔声降噪措施,不属于动迁范围。2012年起,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对虹桥机场航空噪声75~85分贝区域内距离南北两端最近的80、90年代老式公房小区,即沙申新村、茂盛花园和华美小区,开展试点工程,对3个小区的房屋房屋隔声降噪改造。改造内容包括更换隔声门窗,房屋整体加固、小区综合治理,同时对改造签约居民发放施工影响补贴。
    该小区其为华美小区内的一个独立小区,共有14幢房屋。目前,小区内10幢房屋已完成改造,居民室内声环境达到国家标准。剩余4幢房屋中的一部分居民坚决反对采取工程降噪措施,对志愿者,市、区两级工作人员,施工人员百般侮辱,甚至浇水、泼尿,导致4幢房屋的居民同意改造签约率未达到三分之二,不符合《物权法》规定的实施条件,故暂未进行改造。

不属实

    为改善和优化虹桥机场航空噪声影响区域居民居住环境,市委、市政府安排专项资金有针对性地、逐步地采取工程降噪措施,确保居住地居民房屋室内声环境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目前,一期治理项目已经结束,完成了3500多户居民房屋降噪改造,取得了绝大多数居民的理解和支持。下一步,将严格按照国家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要求,继续推进虹桥机场航空噪声治理。

 

zj-1209-4

噪声

   沪闵路333弄居民反映:上海市铁路南站项目扰民;2015年徐汇区政府擅自加高铁路沿线围墙,既未消除噪声,又影响通风和采光。诉求:1、落实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改建铁路上海铁路枢纽上海第二客站(漕河泾)及相关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环审[2005]844号)文件的动迁政策;2、要求补偿。

经查,来信反映的区域在徐汇区的凌云街道和漕河泾街道,东面从上海铁路南站起至西面的虹梅路,北面为沪闵高架,南面为梅陇路。根据相关文件精神采取工程性降噪措施。不属于动迁范围。

反映噪声情况属实

《铁路南站噪声治理方案》的政策依据是环审[2005]844号文与国务院第590号令《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市政府第71号令《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相关规定。
         在市、区、街道各级部门的通力协作下,广大居民积极配合推进铁路南站噪声治理,在根据公布的《治理方案》实施房屋迁移的前提下,仍然为留居原址的居民每一户安装了通风隔声门窗,使居民房屋室内关窗条件下的声环境符合国家标准(铁路)要求。室外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zj-1210-1

噪声

上海市铁路南站噪声、废气、振动、辐射污染,影响沿线居民健康;2015年徐汇区政府擅自加高高铁路沿线围墙,既未消除噪声,又影响通风和采光。诉求:1、落实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改建铁路上海铁路枢纽上海第二客站(漕河泾)及相关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环审[2005]844号)文件的动迁政策;2、要求补偿。

经查,来信反映的区域在徐汇区的凌云街道和漕河泾街道,东面从上海铁路南站起至西面的虹梅路,北面为沪闵高架,南面为梅陇路。根据相关文件精神采取工程性降噪措施。不属于动迁范围。

反映噪声情况属实

        《铁路南站噪声治理方案》的政策依据是环审[2005]844号文与国务院第590号令《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市政府第71号令《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相关规定。
         在市、区、街道各级部门的通力协作下,广大居民积极配合推进铁路南站噪声治理,在根据公布的《治理方案》实施房屋迁移的前提下,仍然为留居原址的居民每一户安装了通风隔声门窗,使居民房屋室内关窗条件下的声环境符合国家标准(铁路)要求。室外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zj-1210-2

噪声

    新虹街道居民反映:虹桥机场T2跑道飞机噪声扰民,超过国家标准,政府只采取更换居民门窗、涂刷外墙的降噪措施,未根本解决问题。T2跑道未经验收即投入运营。

    虹桥机场二号跑道位于闵行区新虹街道范围内,南北朝向,南至沪青平公路,北至天山西路。
    根据国家环保主管部门在《关于上海虹桥国际机场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明确的要求,对虹桥机场航空噪声影响超过85分贝的区域落实近远期动迁计划。对75~85分贝区域内的噪声敏感建筑物落实工程降噪措施。为此,市委、市政府安排专项资金,有针对性地、逐步地对航空噪声75-85分贝区域内的噪声敏感建筑物采取工程降噪措施,确保居住地居民房屋室内声环境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试点治理项目仅针对虹桥机场南北两端最近的80、90年代老式公房。目前,试点工程已经结束,完成了3500多户居民房屋降噪改造。
    国家环保主管部门在《关于上海虹桥国际机场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中要求的“使用国际民航组织近距离减噪程序、合理安排夜间飞行机型,逐步取消货机、限制E类机型使用比例等”措施已得到落实,用地红线范围内征地动迁已完成。目前,T2航站楼已开始启用,拟通过试运行期间跟踪监测取得的实际噪声数据,对计权等效连续感觉噪声级大于75分贝且小于等于85分贝的周边噪声敏感建筑物采取有效的工程措施,此项工作正在继续实施中。

部分
属实

    为改善和优化虹桥机场航空噪声影响区域居民居住环境,市委、市政府安排专项资金有针对性地、逐步地采取工程降噪措施,确保居住地居民房屋室内声环境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目前,一期治理项目已经结束,完成了3500多户居民房屋降噪改造,取得了绝大多数居民的理解和支持。下一步,将严格按照国家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要求,继续推进虹桥机场航空噪声治理。

 

zj-1212-1

噪声

    新虹街道东华美路10弄小区居民反映:虹桥机场飞机噪声及废弃扰民。

    经查,来信反映的区域位于闵行区新虹街道范围内,北至华漕公园,南至天山西路,西至东华美路,东至东美路,属于虹桥机场航空噪声影响75~85分贝区域,应采取工程降噪措施范围,不属于动迁范围。所属区域的土地性质为农村宅基地,故未纳入试点改造范围。

部分属实

    为改善和优化虹桥机场航空噪声影响区域居民居住环境,市委、市政府安排专项资金有针对性地、逐步地采取工程降噪措施,确保居住地居民房屋室内声环境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目前,一期治理项目已经结束,完成了3500多户居民房屋降噪改造,取得了绝大多数居民的理解和支持。下一步,将严格按照国家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要求,继续推进虹桥机场航空噪声治理。

 

zj-1212-2

噪声

    东华美路10弄小区居民反映,附近的虹桥机场噪声、振动扰民。附近其他公房小区居民都收到了市政府发放的噪声补贴并安装双层隔音玻璃。投诉人小区是农民自建房,距离机场跑道最近,却没有任何补偿措施。投诉人称机场跑道是小区建成之后才扩建的。

    经查,来信反映的区域位于闵行区新虹街道范围内,北至华漕公园,南至天山西路,西至东华美路,东至东美路,属于虹桥机场航空噪声影响75~85分贝区域,应采取工程降噪措施范围,不属于动迁范围。所属区域的土地性质为农村宅基地,故未纳入试点改造范围。

部分属实

    为改善和优化虹桥机场航空噪声影响区域居民居住环境,市委、市政府安排专项资金有针对性地、逐步地采取工程降噪措施,确保居住地居民房屋室内声环境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目前,一期治理项目已经结束,完成了3500多户居民房屋降噪改造,取得了绝大多数居民的理解和支持。下一步,将严格按照国家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要求,继续推进虹桥机场航空噪声治理。

 

zj-1212-3

噪声

上海市铁路南站项目扰民;2015年徐汇区政府擅自加高高铁路沿线围墙,既未消除噪声,又影响通风和采光。诉求:1、落实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改建铁路上海铁路枢纽上海第二客站(漕河泾)及相关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环审[2005]844号)文件的动迁政策;2、要求补偿。

   经查,来信反映的区域在徐汇区的凌云街道和漕河泾街道,东面从上海铁路南站起至西面的虹梅路,北面为沪闵高架,南面为梅陇路。根据相关文件精神采取工程性降噪措施。不属于动迁范围。

反映噪声情况属实

        《铁路南站噪声治理方案》的政策依据是环审[2005]844号文与国务院第590号令《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市政府第71号令《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相关规定。
         在市、区、街道各级部门的通力协作下,广大居民积极配合推进铁路南站噪声治理,在根据公布的《治理方案》实施房屋迁移的前提下,仍然为留居原址的居民每一户安装了通风隔声门窗,使居民房屋室内关窗条件下的声环境符合国家标准(铁路)要求。室外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zj-1212-4

噪声

    新虹街道沙茂居委会居民反映:虹桥机场T2跑道飞机噪声扰民,超过国家标准,政府只采取更换居民门窗、涂刷外墙的降噪措施,未根本解决问题。

    来信反映的区域实为两个小区,分别是沙申新村和茂盛花园,地处闵行区新虹街道,位于虹桥机场南侧,属于虹桥机场航空噪声影响75~85分贝区域内,不属于动迁范围。这两个小区房屋均为上世纪80、90年代建设的老式公房,
    根据国家环保主管部门在《关于上海虹桥国际机场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明确的要求,对虹桥机场航空噪声影响75~85分贝区域内的噪声敏感建筑物落实工程降噪措施。鉴于此,将对上述两个小区纳入试点范围,落实隔声降噪工程措施。
    目前,上述2个小区共1896套房屋,1671户居民签约并已接受了房屋改造。改造后,居住地居民房屋室内声环境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部分
属实

    为改善和优化虹桥机场航空噪声影响区域居民居住环境,市委、市政府安排专项资金有针对性地、逐步地采取工程降噪措施,确保居住地居民房屋室内声环境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目前,一期治理项目已经结束,完成了3500多户居民房屋降噪改造,取得了绝大多数居民的理解和支持。下一步,将严格按照国家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要求,继续推进虹桥机场航空噪声治理。

 

zj-1214-1

噪声

沪闵路333弄居民反映:上海市铁路南站噪声扰民;2015年徐汇区政府擅自加高高铁路沿线围墙,既未消除噪声,又影响通风和采光。投诉人希望政府能落实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改建铁路上海铁路枢纽上海第二客站(漕河泾)及相关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环审[2005]844号)文件的动迁政策并给予补偿。

经查,来信反映的区域在徐汇区的凌云街道和漕河泾街道,东面从上海铁路南站起至西面的虹梅路,北面为沪闵高架,南面为梅陇路。根据相关文件精神采取工程性降噪措施。不属于动迁范围。

反映噪声情况属实

《铁路南站噪声治理方案》的政策依据是环审[2005]844号文与国务院第590号令《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市政府第71号令《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相关规定。
         在市、区、街道各级部门的通力协作下,广大居民积极配合推进铁路南站噪声治理,在根据公布的《治理方案》实施房屋迁移的前提下,仍然为留居原址的居民每一户安装了通风隔声门窗,使居民房屋室内关窗条件下的声环境符合国家标准(铁路)要求。室外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zj-1215-1

噪声

老沪闵路333弄居民反映:1、居民小区距上海南站轨道20米,居民受铁路噪声影响严重,且还有火车鸣笛和车辆维修噪声、轨道振动、辐射污染等。2、2005年国家环保总局下达844号文给上海市要求将上海南站周边居民安置,但一直搁置。3、上海南站的围墙是6.3米,距居民住宅4米,遮挡居民家中阳光,影响通风。居民在徐汇区政府网上看到处理结果:铁路周边90%多的居民都同意了安置方案,居民对此说法不认同。

经查,来信反映的区域在徐汇区的凌云街道和漕河泾街道,东面从上海铁路南站起至西面的虹梅路,北面为沪闵高架,南面为梅陇路。根据相关文件精神采取工程性降噪措施。不属于动迁范围。

反映噪声情况属实

《铁路南站噪声治理方案》的政策依据是环审[2005]844号文与国务院第590号令《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市政府第71号令《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相关规定。
         在市、区、街道各级部门的通力协作下,广大居民积极配合推进铁路南站噪声治理,在根据公布的《治理方案》实施房屋迁移的前提下,仍然为留居原址的居民每一户安装了通风隔声门窗,使居民房屋室内关窗条件下的声环境符合国家标准(铁路)要求。室外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zj-1216-1

噪声

   东华美路220弄33号居民反映:虹桥机场T2跑道飞机噪声扰民,超过国家标准,多次投诉仍未解决。

    经查,来信反映的区域为东华美路220弄小区,系虹桥机场航空噪声影响75~85分贝区域,应落实隔声降噪措施,不属于动迁范围。2012年起,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对虹桥机场航空噪声75~85分贝区域内距离南北两端最近的80、90年代老式公房小区,即沙申新村、茂盛花园和华美小区,开展试点工程,对3个小区的房屋房屋隔声降噪改造。改造内容包括更换隔声门窗,房屋整体加固、小区综合治理,同时对改造签约居民发放施工影响补贴。

    该小区其为华美小区内的一个独立小区,共有14幢房屋。目前,小区内10幢房屋已完成改造,居民室内声环境达到国家标准。剩余4幢房屋中的一部分居民坚决反对采取工程降噪措施,对志愿者,市、区两级工作人员,施工人员百般侮辱,甚至浇水、泼尿,导致4幢房屋的居民同意改造签约率未达到三分之二,不符合《物权法》规定的实施条件,故暂未进行改造。

         为改善和优化虹桥机场航空噪声影响区域居民居住环境,市委、市政府安排专项资金有针对性地、逐步地采取工程降噪措施,确保居住地居民房屋室内声环境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目前,一期治理项目已经结束,完成了3500多户居民房屋降噪改造,取得了绝大多数居民的理解和支持。下一步,将严格按照国家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要求,继续推进虹桥机场航空噪声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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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

    老沪闵路333弄金塘小区92号居民来电反映:1.位于小区北侧25米左右有条铁路,火车经过时噪声、废气扰民。该居民所在住宅楼门口4米不到有排6.3米高的围墙,居民认为影响通风,且加重了废气、噪声扰民现象。居民要求解决噪声废气扰民并降低围墙高度。

   经查,来信反映的区域在徐汇区的凌云街道和漕河泾街道,东面从上海铁路南站起至西面的虹梅路,北面为沪闵高架,南面为梅陇路。根据相关文件精神采取工程性降噪措施。不属于动迁范围。

反映噪声情况属实

        《铁路南站噪声治理方案》的政策依据是环审[2005]844号文与国务院第590号令《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市政府第71号令《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相关规定。

         在市、区、街道各级部门的通力协作下,广大居民积极配合推进铁路南站噪声治理,在根据公布的《治理方案》实施房屋迁移的前提下,仍然为留居原址的居民每一户安装了通风隔声门窗,使居民房屋室内关窗条件下的声环境符合国家标准(铁路)要求。室外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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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

    老沪闵路333弄居民对铁路南站噪声问题处理结果不满;区政府回复称将已对小区内未动迁住户安装隔音窗、隔音门。市民质疑与事实不符,小区内部分居民并未安装隔音窗、隔音门,噪声扰民现象仍很严重。

    经查,来信反映的区域在徐汇区的凌云街道和漕河泾街道,东面从上海铁路南站起至西面的虹梅路,北面为沪闵高架,南面为梅陇路。根据相关文件精神采取工程性降噪措施。不属于动迁范围。

反映噪声情况属实

        《铁路南站噪声治理方案》的政策依据是环审[2005]844号文与国务院第590号令《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市政府第71号令《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相关规定。
         在市、区、街道各级部门的通力协作下,广大居民积极配合推进铁路南站噪声治理,在根据公布的《治理方案》实施房屋迁移的前提下,仍然为留居原址的居民每一户安装了通风隔声门窗,使居民房屋室内关窗条件下的声环境符合国家标准(铁路)要求。室外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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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

    徐汇区老沪闵路333弄金塘小区居民反映上海南站设置的隔音围墙、隔音窗没有隔音效果,噪声扰民。

    经查,来信反映的区域在徐汇区的凌云街道和漕河泾街道,东面从上海铁路南站起至西面的虹梅路,北面为沪闵高架,南面为梅陇路。根据相关文件精神采取工程性降噪措施。不属于动迁范围。

反映噪声情况属实

        《铁路南站噪声治理方案》的政策依据是环审[2005]844号文与国务院第590号令《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市政府第71号令《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相关规定。
         在市、区、街道各级部门的通力协作下,广大居民积极配合推进铁路南站噪声治理,在根据公布的《治理方案》实施房屋迁移的前提下,仍然为留居原址的居民每一户安装了通风隔声门窗,使居民房屋室内关窗条件下的声环境符合国家标准(铁路)要求。室外环境得到明显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