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2009-02-25 )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09年2月4日

  

 引言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市建设交通委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其它相关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市建设交通委政府网站http://www.shucm.sh.cn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市建设交通委办公室23113232。

  

  专有名词解释

  (以《条例》和《规定》为指导,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对报告中的专业术语和常用短语作必要的解释)

  

一、概述

  根据《规定》要求,2004年5月1日起我委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7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并开辟了3个电子阅览室、1个公共查阅点等。截至2008年底,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主要工作如下:

  一、建立推进小组,落实责任

  委各处室(部门)按照党政领导主抓,办公室组织协调,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检查的要求,相继成立由党委办公室、行政办公室、纪检监察、信息、法规、保密、工会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信息公开推进小组,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同时,根据行业特点,制定完善推进政务公开的工作的相关措施,明确实施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形式、公开程序,以及信息更新的责任部门、更新周期、更新方式和信息公开窗口的设置、申请的受理及办理工作流程等。

  二、突出重点部门和重点内容,使信息公开更贴近广大群众需求

  一是按照信息公开工作要求,重点推进公权力大、公益性强、公众关注度高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明确要求建筑业管理、市政公路燃气等部门根据自身特点,采用多种形式,公开办事事项、办事依据、办事行为规范、办事程序等,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确定信息公开的重点内容。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不断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完善文件梳理和目录、指南的编制工作,重点是健全信息发布机制、协商会审机制、监督受理机制,并对照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状,认真开展查漏补缺工作。结合行政许可法的实施,加强对相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和梳理。

  三是完善信息公开的工作流程

  以建筑建材业行政管理服务中心作为“一门式”服务平台,建立以触摸式电脑查询、政务信息上墙、办理指南小册子、网站查询等多方式结合的政务公开平台,不断做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过程中的信息公开,重点是公开招投标监管备案的办事指南:包括招标项目招标登记、招标信息发布、招标文件备案、评标委员会组成备案、评标报告备案环节的办事指南,确保程序合法、公正;公开招标各环节信息:包括招标方式、招标信息发布、中标结果公示、公告。同时以招投标信息的公开为重点,不断完善上海招投标监管制度。完善网上办事工作流程,按照“网站受理、后台办理、网站反馈”的模式,进一步优化市政公路燃气行业29项行政许可、4项非行政许可、3项备案事项的在线办理,提高办事效率。设立“主任信箱”、“局长信箱”等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互动的栏目,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公开申请和信息咨询,通过电子邮件、约见、电话和信件等形式,加强沟通,并在规定时限内予以答复。

  四是积极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方便群众知情和监督

  我委在结合行业特点,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基础上,重视运用新闻媒体作用,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通过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定期和不定期地向广大人民群众、单位用户发布本部门的政务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今年先后围绕春运、长三角一体化、夏令热线、ETC不停车收费、建筑节能、援建地震灾区安置房建设等内容,召开新闻发布会。同时,还采用走访、发放意见征询单、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听取人民群众对政府部门工作、政风行风、廉洁勤政、规范服务的意见。

  五是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深入推进信息公开

  将“上海建设交通”网作为信息公开的一个重要渠道,初步形成政务之窗、网上办事、便民服务、互动平台等版块内容,接受社会、市民对委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

  充分发挥“12319”城建服务热线作用。将“12319”城建服务热线作为信息公开一个重要补充渠道,着重做好答复市民对建设交通行业政府政策文件精神的咨询,接受群众对政府工作的建议,受理市民在水务、房地、交通、市政、市容、绿地等方面的报修、投诉,形成“责任明晰、按级负责、层层落实、违责追究”的工作机制,严格履行“群众的话热心听,群众的事热情办”的服务宗旨,在第一时间快速反应,在最短时间内把百姓的急事、难事、愁事办好、办妥,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同时,与城市管理网格化机制形成作业、管理、执法、监督、评价“五个环节”有机衔接。与新民晚报社合办的“夏令热线”,推进了市民“急、难、愁”问题的有效解决,第三方测评机制的引入对公正、科学、全面、权威地对各职能部门处理市民诉求的质量作出客观评价。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委到2008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91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7条。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委主要通过建设政府网站、公共查阅室的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并通过市档案馆,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政府新闻发布会等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其中,最常用的形式和最受欢迎的形式是政府网站,主要是本市建筑建材业管理、重大工程建设的相关信息。在便民服务上编制了主动公开信息检索目录,公共查询室提供网上查询、复印、传真等服务。在建筑建材业一门式受理服务中心,不断更新和发放便民问答手册。在行政执法工作中,印制并免费发放《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行政执法依据》等宣传册。

  与上年度相比,我委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和形式,通过调整、优化政府网站栏目内容,整合下属多家网站,提供相关部门便捷的网站链接等方式,实现一门式查阅、浏览,更加方便社会,反响较好。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委2008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2件,其中当面申请57件,电子邮件申请2件,网上申请18件,信函申请3件,其它形式申请2件。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大约50%是涉及建筑施工许可证类信息,其余是涉及房屋拆迁所适用政策类信息、建筑企业资质、注册建造师情况等的信息。

  在已经答复的73件申请中,

  “同意公开”的37件,占总数的50%,主要涉及建筑施工许可证等信息。

  “同意部分公开”3件,占总数的8%,主要涉及建设项目立项、初步设计等信息。

  “信息不存在”11件,占总数的15%,主要涉及主要是因为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多年前政府讨论过但没有最终结论的信息;

  “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15件,占总数的20%,主要是因为申请公开事项属于相关部门信息;。

  “重复申请”1件,占总数的1%,主要涉及建筑施工许可证等信息。

  “不予公开”4件,占总数的5%,主要涉及市政行业退休人员待遇等信息,主要原因是涉及国家秘密。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我委2008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158次,其中公共查阅室接待10次,咨询电话接听33次,当面咨询接待90次,网上咨询25次。我委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565516次,其中按点击率排序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依次是:快速路月报、公路月报、办事规程、政策法规。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我委2008年度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2件,其主要事由是信息提供不完整,目前两件复议案均在办理中;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0件,主要事由是0,其中被法院确认违法和有瑕疵的案件有0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1)工作人员情况

  工作人员主要为办公室、法规处以及职能处室等相关工作人员兼职。

  (2)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

  工作人员工资及日常办公费用(计算机、打印机、日常复印、电话、网络等)25万元。

  (3)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未发生。

  (4)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情况未发生。

  

七、其它相关工作情况

  本委积极贯彻落实国家《条例》,在组织相关处室系统学习《条例》内容的基础上,并召开信息公开研讨会。开展信息公开知识竞赛,请专家点评,帮助解读信息公开相关规定。认真执行“执法三告知”制度。在执法中严格做到对当事人告知执法身份,向当事人送达行政执法政务公开书;实施行政处罚前告知相对人有陈述和申辩权利,实施行政处罚后有提起行政复议及诉讼权利等告知事项。严格做到行政处罚各个环节告知、听证告知,保证行政处罚公开透明。在办事公开方面,本委概况、单位地址、主任信箱、领导名单、值班和信访电话、办事机构等均通过网站或114热线主动公开;本市重大工程的招标、中标及建设工程进度及时通过网站主动向社会发布;建筑建材业受理服务实施“五项公开”制度,即办理依据公开、申报材料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理时限公开、办理结果公开;统一公开政务,建立以触摸式电脑查询、政务信息上墙、办理指南单页、网站查询等多方式结合的政务公开平台,开设网上问题解答、电话和窗口咨询等互动式政务公开平台,80%以上业务受理均可网上申请。工作创新方面,一是结合“一门式”服务的建设和运行,集中了原分散在各单位的23项审批和服务事项的政务信息,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流程为主线,进行了整理、修改和补充,形成了完整准确、表达规范的政务信息的内容体系。二是初步建立办事过程中预告制度。在完善各类告知文书的同时,增加了过程预告知内容。建设工程从报建到竣工备案各管理环节,均实行预告知制度,即根据申请项目的性质和规模,每办理完成一个环节,即以书面形式告知下一环节的办理要求和注意事项,避免办事人往返奔波。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存在的主要问题:公文类信息属性核定、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职业培训、条块工作联系等方面尚待进一步加强。另外,建议市政务外网信息平台、信息公开工作平台、上海档案信息网从方便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操作方面进一步整合。
  有关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规范办文流程,切实落实公文类信息在产生过程中的属性核定工作。二是以国家《信息公开条例》的出台为契机,加强制度建设,加强工作培训;三是建立横向联系、纵向指导的沟通协调机制,加强对下属部门和单位的工作指导。

  

  

九、相关说明与指标统计附表

  (一)其他说明:本年度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统计范围包括本委机关和下属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组织,统计期限为2007整个自然年。

  (二)指标统计附表

附表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157

其中:全文电子化政府信息数

157

新增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58

受理申请总数

82

其中:1.当面申请数

57

2.传真申请数

0

3.电子邮件申请数

2

4.网上申请数

18

5.信函申请数

3

6.其它形式申请数

2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73

其中:1.同意公开数

37

2.同意部分公开数

3

3.“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数

0

4.“信息不存在”数

11

5.“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数

15

6.“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0

7.“重复申请”数

1

8.不予公开总数

4

其中(1)“国家秘密”数

2

2)“商业秘密”数

1

3)“个人隐私”数

1

4)“过程中信息且影响安全稳定”数

0

5)“危及安全和稳定”数

0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数

0

 

附表三  咨询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288

网上咨询数

人次

25

现场接待人数

人次

90

咨询电话接听数

人次

33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人次

565516

 

附表四  复议、诉讼情况统计表

指标

单位

数量

行政复议数

2

行政诉讼数

0

 

附表五  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收取费用总数

0

其中:1.检索费

0

2.邮寄费

0

3.复制费(纸张)

0

4复制费(磁盘)

0

5.复制费(光盘)

0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专职人员总数

0

其中:1.全职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0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万元

0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万元

0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万元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