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陈超同志职务职级任免的通知 ( 2021-04-22 )

沪建委〔2021〕94号


上海市燃气管理事务中心:

经党委会议研究,决定:

陈超同志任上海市燃气管理事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上海市燃气管理事务中心四级调研员职级。

特此通知。

 

中共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工作委员会

2021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