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2023年度科研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 2023-05-25 )

索取号 3589258689/2023-00055 载体类型 发布机构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文件编号 沪建科信〔2023〕254 号 记录形式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关键词 内容描述

沪建科信〔2023〕254号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关于发布2023年度科研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强行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依据《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领域科技创新的实施意见》《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和《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十四五”科技发展规划纲要》,结合本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领域科技发展实际,组织开展2023年度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重点和申报类型

根据2023年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重点工作,围绕城市更新、绿色低碳、安全韧性、智能建造、数字化转型等方面,确定科研项目选题(具体申报方向详见附件1)。

申报类型分为软科学研究类、科研开发类、科技示范工程类等3类。

软科学研究项目是指与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领域技术政策、产业政策、发展战略与规划等重大问题密切相关,为管理决策提供科学依据的战略性、前瞻性、政策性科研项目。研究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

科研开发项目是指解决行业共性关键问题,形成新型技术体系,促进产品设备技术升级,对整体技术进步有较大的带动作用,有较好的推广应用前景和显著的经济、社会、环境效益的科研项目。研究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三年。

科技示范工程项目是指选用国家部委或本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领域重点推广技术的工程项目。研究期限视工程项目进度确定。

二、申报要求

1.项目牵头单位原则上为注册在本市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较强的研究开发实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科技示范工程项目原则上为本市建设工程项目,应由建设单位(开发单位)牵头申报,或经建设单位(开发单位)同意后,由参与工程的其他关联单位申报。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项目主体研究思路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人员,并在项目结题前在职。

2.所有项目单位和参与人应遵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需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项目单位应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不得提交有涉密内容的申请材料。

3.合作各方对未来知识产权归属和成果转化收益归属有明确约定或意向性约定,且符合我国法律法规中关于知识产权归属和成果转化收益的有关条款。

4.科研项目所需研究和示范经费以自筹为主。项目经费预算编制应当符合国家及本市科研项目经费管理相关规定。

三、申报方式

1.书面材料接收时间:2023年5月26日—2023年6月9日(工作日9:00-17:00);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2.项目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加盖公章的纸质版项目申报书(一式1份)和电子版(邮箱:kjwkygl@126.com),所有书面材料采用A4纸双面打印,使用普通纸质材料作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项目申报书分为软科学研究类、科研开发类及科技示范工程类,请按项目类别填报相应的申报书(附件2、3、4)。

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 系 人:刘阳           周君俊

联系电话:64647070-2906  23116419

收件地址:徐汇区宛平南路75号建科大厦14楼

 

附件:1.2023年科研项目申报方向

   2.科研项目申报书(软科学研究类)

   3.科研项目申报书(科研开发类)

   4.科研项目申报书(科技示范工程类)

 

2023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