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住建领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 2022-02-19 )

索取号 3589258689/2022-00051 载体类型 发布机构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文件编号 沪建应急联〔2022〕115 号 记录形式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关键词 内容描述

沪建应急联〔2022〕115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住建领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区建设管理(交通)委、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近期,国内多地发现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距离本市较近的苏州市也发现多例本土确诊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疫情防控形势异常严峻。按照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本市住建领域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思想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当前,本市正面临务工人员来沪返沪关键节点,住建领域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将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发挥行业、单位管理的作用,坚决贯彻本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各行业管理部门要深入一线,加强对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督促各单位、企业对疫情防控情况进行自查。各单位、企业要配合属地街镇、社区做好新来沪返沪人员的排摸和网格化管理工作,切实加强对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等来沪返沪人员健康管理。

二、突出重点,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一)组织全面消杀。要加强行业服务窗口、建筑工地、住宅小区、商务楼宇、租赁住房项目、售楼处、房地产经纪门店等重点场所和设施的预防性消毒通风等防控措施。建筑工地复工前应对所有办公室、会议室、食堂、宿舍、升降机轿厢、结构有限空间等可能造成人员密集的场所组织一次全面消杀。

(二)加强人员管控。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应暂缓来沪返沪,待所在地区风险等级降至低风险后方可来沪返沪。建筑工地要严格落实实名制管理,禁止未经登记的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各单位、企业发现有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密接及次密接等情况的来沪返沪人员,应立即采取临时隔离措施,立即向属地疫情防控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报告,并配合属地疫情防控部门落实疫情防控具体措施。要由专人负责对新来沪返沪人员建立一人一档的健康档案,健康档案应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健康码和行程码查验情况、疫苗接种情况、来沪返沪时间、交通方式、中转信息、有无与疫区重点人员接触史、健康状况等关键要素信息。提醒新来沪返沪人员开展7天的自主健康监测,其间每日早晚两次自测体温,减少不必要的人群聚集活动,规范佩戴口罩。

(三)推进疫苗接种。各单位、各企业应根据“应接尽接”、“可接快接”的原则,持续推进、全面落实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对接种过两剂次疫苗或一剂次康希诺疫苗且超过6个月的人员,尽早组织疫苗加强免疫接种。

 

 

2022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