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批准《公共建筑绿色设计标准》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的通知 ( 2021-01-29 )
索取号 | 3589258689/2021-00052 | 载体类型 | 发布机构 |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 |
文件编号 | 沪建标定〔2021〕62 号 | 记录形式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
关键词 | 内容描述 |
沪建标定〔2021〕62号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关于批准《公共建筑绿色设计标准》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由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华建集团华东建筑设计研究总院主编的《公共建筑绿色设计标准》,经我委审核,并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同意备案(备案号为J12671-2020),现批准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统一编号为 DGJ08-2143-2021,自2021年6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10.5.1条为强制性条文。原《公共建筑绿色设计标准》(DGJ08-2143-2018) 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负责管理,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特此通知。
二○二一年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