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本市绿色建材(预拌混凝土) 推广应用的通知 ( 2020-10-29 )
索取号 | 3589258689/2020-00102 | 载体类型 | 发布机构 |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 |
文件编号 | 沪建建材〔2020〕383 号 | 记录形式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
关键词 | 内容描述 |
沪建建材〔2020〕383号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关于加快本市绿色建材(预拌混凝土) 推广应用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转变城乡建设模式和建筑业发展方式,培育新兴产 业,根据《关于推动绿色建材产品标准、认证、标识工作的指 导意见》(国质检认联〔2017〕544 号)要求,现就加快本市 绿色建材在绿色建筑中推广应用工作通知如下:
1.鼓励绿色建筑项目广泛使用绿色建材。在政府投资的绿 色建筑和生态城区中应率先采用绿色建材。
2.自 2020 年 10 月 1 日起,取得施工许可的政府(国企) 投资绿色建筑项目,应在预拌混凝土材料方面全面使用绿色建材。
3.自 2020 年 10 月 1 日起,取得施工许可的项目在预拌混 凝土材料方面未全面使用绿色建材的,不得申请本市绿色建筑 和建筑节能示范项目专项扶持资金。
4.市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应加强在建项目绿色 建材的质量监管,一经发现质量问题,应立即通报市住房城乡 建设管理委,经查实后,将暂停其相关推广政策。
5.绿色建材产品应用情况将纳入各区推进建筑绿色发展 工作评价考核范畴。
6.本通知自 2020 年 8 月 10 日起实施。
二○二○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