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民用建筑可再生能源综合利用核算标准》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的通知 ( 2020-10-29 )

索取号 3589258689/2020-00109 载体类型 发布机构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文件编号 沪建标定〔2020〕487 号 记录形式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关键词 内容描述

沪建标定〔2020〕487号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关于批准《民用建筑可再生能源综合利用核算标准》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由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建 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主编的《民用建筑可再生能源综合利用 核算标准》,经我委审核,现批准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统 一编号为 DG/TJ08-2329-2020,自 2021 年 3 月 1 日起实施。

本规范由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负责管理,同 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特此通知。

二○二○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