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工作机制》的通知 ( 2020-06-18 )
索取号 | 3589258689/2020-00062 | 载体类型 | 发布机构 |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 |
文件编号 | 沪建办〔2020〕4 号 | 记录形式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
关键词 | 内容描述 |
沪建办〔2020〕4 号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工作机制》的通知
委各相关处室,市房管局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 上海市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方案(2020—2022)》(沪府〔2020〕27 号),经委领导同意,现将《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工作机制》印 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二○二○年五月二十六日
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工作机制
为贯彻落实《 上海市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方案(2020—2022)》(沪府〔2020〕27 号),有序、高效推进我委 承担的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目标任务的细化实施,对照行动方案分工及市政府工作机制,现决定成立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工作机制(以下简称“委推进机制”),具体如下:
一、领导机构
组 长:黄永平 主任
副组长:王 桢 副主任
金 晨 副主任
朱剑豪 副主任
江小龙 一级巡视员
成员:委办公室、设施管理处(燃气处)、城市管理处(网 格化工作专班)、工程建设处(市重大办)、综合规划处、标准定额处等处室负责人,市房屋管理局分管领导及相关处室负责人。
委推进机制日常协调工作由江小龙一级巡视员牵头,设施管理处、委办公室负责协助委领导统筹协调各工作组推进落实相关任务。委及市房屋管理局相关处室按照分工,加强与市级工作机制各工作组牵头部门的沟通对接,明确目标要求,细化工作任务,抓好协调落实。
涉及市推进机制的日常协调工作由朱剑豪副主任牵头,工 程建设处(市重大办)对接市推进机制的“督查工作组”,在市战略新兴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下,与市发展改革 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及各有关单位共同推动市相关项目尽快落地见效。对项目成熟度高、年内可开工的项目,将其列入当年市重大工程目录予以推进,配合做好有关土地指标保障工作。
二、各专项工作组
(一)“新网络”工作组,主要参与实施新一代网络基础 设施及新能源终端设施建设行动。
召集人:江小龙 一级巡视员
牵头部门:设施管理处(燃气处)
主要任务:对接市推进机制的“新网络”工作组,参加吴清副市长召集的工作会议。与市经济信息化委、市通信管理局、 市规划资源局共同推进“高水平建设 5G 和固网‘双千兆’宽带网 络”相关工作。
(二)“新平台”工作组,主要参与实施一体化融合基础设施建设行动。
召集人:金 晨 副主任
牵头部门:城市管理处(网格化工作专班)
主要任务:对接市推进机制的“新平台”工作组,参加陈寅常务副市长、吴清副市长召集的工作会议。与市政府办公厅、 市应急局、市公安局、市城运中心、市大数据中心共同推进“加快推进社会治理‘一网统管’平台支撑体系建设”相关工作。
(三)“新终端”工作组,与市商务委共同牵头推进实施智能化终端基础设施建设行动。
分管领导:王 桢 副主任
金 晨 副主任
朱剑豪 副主任
江小龙 一级巡视员
召集人:江小龙 一级巡视员
牵头部门:设施管理处(燃气处)
责任部门:城市管理处(网格化工作专班)、设施管理处(燃气处)、工程建设处(市重大办)、市房屋管理局
主要任务:对接市推进机制的“新终端”工作组,召集人、牵头部门参加许昆林、汤志平副市长召集的综合性工作会议; 分管领导、责任部门参加市领导召集的专项工作会议。牵头部门汇总委内“新终端”相关工作推进情况,各责任部门负责推进专项工作。
具体分工:
1、推进部署千万级规模的神经元感知网络。
分管领导:金 晨 副主任
责任部门:城市管理处(网格化工作专班)
2.加快布设新能源终端和智能电网建设(适度超前布局燃料电池汽车终端设施,三年内建设 20 个左右的加氢站,力争 氢燃料电池汽车商业化率先应用落地)。
分管领导:江小龙 一级巡视员
责任部门:设施管理处(燃气处)
3.拓展智能末端配送设施,完善规则标准(制订住宅小区 楼宇智能配送设施规划建设导则,修订保障性住房(大型居住区)配套建设管理导则,将智能配送设施纳入公建配套设施建 设范围,结合上海住宅小区“美丽家园”行动计划,推进住宅小 区智能配送设施改造和建设等任务)。
分管领导:王 桢 副主任
责任部门:市房屋管理局、委标准定额处
4.完善智慧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物流体系规划建设。
分管领导:朱剑豪 副主任
责任部门:工程建设处(市重大办)、委综合规划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