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度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机构业绩评价结果的通报 ( 2020-04-13 )

索取号 3589258689/2020-00032 载体类型 发布机构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文件编号 沪建质安〔2020〕137 号 记录形式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关键词 内容描述

沪建质安〔2020〕137号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关于2019年度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机构业绩评价结果的通报


各区建设管理(交通)委,各特定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本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的管理,不断提升区域监督机构综合监管能力,根据《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和人员考核管理办法》(沪建质安〔2018〕213号)的有关规定,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组织开展了2019年度区属监督机构以及特定地区管理委所属监督机构的业绩评价工作。现将评价结果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9年度监督机构业绩评价对象为本市16个区属监督机构和上海市临港地区建设项目管理服务中心、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保税区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等2家特定地区管理委所属监督机构(以下合并简称监督机构)。 

业绩评价围绕安全监督管理、质量监督管理、市场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等四个版块,采用集中组织考评与日常动态管理相结合的形式开展。 

二、总体评价 

2019年各监督机构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基础,继续坚持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的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履行管理职责,全面扎实有序推进各项重点工作。 

(一)强化落实主体责任,有效推进房屋建筑工程文明施工提升标准。

各监督机构认真汲取昭化路“5.16”厂房坍塌事故教训,开展“百日行动”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针对性地梳理、排查和消除建筑工地存在的各类安全生产隐患问题。加强对危大工程施工过程监管,强化对施工方案编制、审批、论证、交底、验收等环节的检查,凸显主体责任。启动安标分级考核,严格安标季度确认优良标准,安标考评等级与施工企业安全管理行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状况更加相符。以创建文明工地为载体,积极推进《房屋建筑工程文明施工提升标准》,建立健全建筑工程文明施工全过程监管标准,全面提升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水平。围绕精细化管理的要求,通过微信平台、远程视频监控平台、安全监控平台等,开展“智慧工地”建设,提升建筑工地安全管控的水平和效率。 

(二)聚焦社会公共安全,全面开展质量领域突出问题治理,着力推进受监工程综合竣工验收改革服务。

各监督机构优化营商环境,着力推进受监工程综合竣工验收改革服务和完善小型工程质量监管政策举措,不断深化事中事后监管。深入开展结构工程质量整治,持续开展基坑工程检查,打击施工现场的违法违规行为,遏制深基坑工程事故多发态势。探索并试点在基坑工程中启用信息化防控监管手段,提升基坑风险的应急响应。不断深化监管措施,在强化涉及结构安全的钢筋套筒灌浆连接质量管理同时,提升装配式工程防渗漏等管理举措。开展建筑外立面、外保温系统、公共部位装饰及构件脱落的问题专项治理,对在建节能外保温及门窗幕墙工程实施质量隐患专项排查。 

(三)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工作配合,积极承接消防审验职能。

各监督机构积极对接本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划转工作,按照“有序、规范、不乱、不断”为原则,着力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指南和工作流程,加强部门联动和工作配合,强化消防业务知识学习。过渡期内市、区两级监督机构,通过人员对接、业务培训、技术对标、实操带教等措施,迅速实现消防审验职能平稳衔接,顺利开展消防窗口设计审核受理、验收咨询、资料审核和现场消防验收工作。 

(四)加强建筑市场执法,有效深入地推进各项管理制度。

各监督机构通过日常监督、专项检查和工程巡查多种方式加强市场行为监管,扎实推进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治理,严厉打击违反建设程序及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各类违法行为,执法查处力度不断加大。规范现场用工管理,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及施工总承包单位通过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等制度基本实现全覆盖。 

(五)提高行政处罚案卷质量,加强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记分管理。

各监督机构能充分依据法律、法规规定,积极开展质量、安全、市场行为的行政执法,行政处罚案卷的质量不断提高。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方案,完善了“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的合议制度。在加大对违法单位实施行政处罚的同时,从严对责任人的依法查处。制定记分工作的管理制度,加强对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记分管理,实施过程中制作约谈制度,保证记分管理的合法合规。 

(六)齐抓共管,提高信访工作满意度工作目标。

各监督机构主要领导抓信访,分管领导抓落实,坚持以提高信访工作满意度为目标,落实各信访工作。同时,各监督机构认真做好日常信访信息的梳理,将可能引发的突出问题早发现,早预防,化解在萌芽状态,切实提高了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信访工作处置力度和办结质量明显提升。 

三、存在问题 

从评价情况看,各监督机构能积极履行监督职责,依据法律法规等对工程参建各方实施监督,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是仍存在以下问题: 

(一)安全监督精细化管理有待加强。

部分监督机构虽已编制管理规定,但流程未根据新文件新要求进行修正,精细化管理水平还有待提高。部分监督机构对危大工程及专项整治的日常监管有待进一步强化。部分监督机构对安标季度考核的内部流程还不尽完善。部分监督机构在进行现场监督时,未能将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内容融入到监督检查中。 

(二)质量专项治理有待加强。

部分监督机构工程质量动态、静态监管数据与工程监管的关联性有待提高,区域内装配式建筑工程质量水平不平衡,装配式混凝土结构的监督力度有待加强。部分监督机构对于钢筋工程专项治理力度不足,缺少对钢筋工程通病的分析、治理及提出有效的防控措施。针对结构多发问题,应进一步加强对钢筋施工质量和混凝土实体质量监督力度。部分监督机构监督抽检检测机构较为单一,未落实抽检分离、盲样检测制度。

(三)施工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监管有待加强。

各监督机构应加强对现场管理人员劳动合同和社保关系的检查,继续严厉打击违法发包、违法分包,转包挂靠行为,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并对照全国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反馈问题,进一步加强对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以及现场管理人员与投标文件承诺不一致的监管、持续推进实名制登记动态管理、建设单位人工费支付、施工总承包单位通过银行代发工资制度的实施。 

(四)施工质量和安全违规行为的监管有待加强。

2019年全市建筑工程领域市场行为行政处罚案件中建设程序和招投标违法行为占比约为70%,承发包违法行为占比约为17%,资质资格占比约为13%,行政处罚比较集中在建设程序类和现场防护设施类。各监督机构执法人员应进一步拓宽运用法律法规资源,加强对施工质量和安全违规行为的监管。 

(五)其它问题。

部分监督机构使用信息系统程度不够,造成行政处罚法律文书制作不规范;部分监督机构对于法律规定要求责令整改并处罚款的,在案卷中无整改内容;部分监督机构在处理案件时对法人授权委托书审核不严等问题。 

四、评价结果 

经研究决定,对下列监管工作有力、工作绩效出色的监督机构授予“先进监督站”并给予表彰: 

1.徐汇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

2.奉贤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 

3.浦东新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 

4.松江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5.上海市临港地区建设项目管理服务中心 

6.闵行区建筑建材业管理所 

对下列在推进施工质量标准化管理、特殊类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分类监管中有突出表现,在危大工程监管、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管理等方面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授予“单项工作奖”并给予表彰: 

1.崇明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

2.黄浦区建筑建材业安全质量监督站

3.静安区建筑建材业管理中心

4.宝山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能够再接再厉,其他单位要认真向受到表彰的单位学习,狠抓长效管理机制建设,积极推动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水平稳步提升。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二○二○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