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长因受疫情影响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的通知 ( 2020-03-20 )
索取号 | 3589258689/2020-00028 | 载体类型 | 发布机构 |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 |
文件编号 | 沪建质安〔2020〕99 号 | 记录形式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
关键词 | 内容描述 |
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房屋市政工程开复工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建办质函〔2020〕106号)有关规定,在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证书到期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本市疫情防控结束后三个月。
特此通知。
二○二○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