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 ( 2020-03-20 )
索取号 | 3589258689/2020-00027 | 载体类型 | 发布机构 |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 |
文件编号 | 沪建管〔2020〕118 号 | 记录形式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
关键词 | 内容描述 |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精准稳妥推进建设工程企业复工复产,现决定,本市审批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施工、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及工程检测等企业资质,有效期于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0年7月31日。相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及证书有效期将自动延期,企业自行重新领取电子资质证书。
特此通知。
二○二○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