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住宅设计标准》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的通知 ( 2019-10-12 )
索取号 | AB4303682-2019-036 | 载体类型 | 纸质 | 发布机构 |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
文件编号 | 沪建标定〔2019〕615 号 | 记录形式 | 公开类别 | a | |
关键词 | 内容描述 |
沪建标定〔2019〕615号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关于批准《住宅设计标准》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由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和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 场管理总站主编的《住宅设计标准》,经我委审核,并报住房 和城乡建设部同意备案(备案号为 J10090-2019),现批准为上 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统一编号为 DGJ08-20-2019,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其中第 5.2.1 条的 1~4 款、7.1.4 条的第 1~3 款、7.4.2 条、7.4.3 条、10.0.11 条为强制性条文。原《住宅设 计标准》(DGJ08-20-2013)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负责管理,上 海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二○一九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