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预拌混凝土和预制混凝土构件生产质量管理标准》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的通知 ( 2019-08-20 )
索取号 | AB4303682-2019-034 | 载体类型 | 纸质 | 发布机构 |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
文件编号 | 沪建标定〔2019〕513 号 | 记录形式 | 公开类别 | a | |
关键词 | 内容描述 |
沪建标定〔2019〕513号
关于批准《预拌混凝土和预制混凝土构件生产质量管理标准》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由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和上海市建筑科学 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主编的《预拌混凝土和预制混凝土构 件生产质量管理标准》,经审核,现批准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 范,统一编号为 DG/TJ08-2034-2019,自 2019 年 12 月 1 日起 实施。原《预拌混凝土和预制混凝土构件生产质量管理规程》(DG/TJ08-2034-2008)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负责管理,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负责解释。
特此通知。
二○一九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