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把好事办好,让水电气“一户多人口”政策真正惠及民生的建议 ( 2021-02-18 )

  • 来信标题:

  • 关于把好事办好,让水电气“一户多人口”政策真正惠及民生的建议

  • 来信时间:

  • 2021-02-18

  • 来信内容:


  • 发布日期:

  • 2021-02-18

  • 回复单位:

  • 回复内容:

  • 网[2021]000025846

    信件内容:

    我是一位非沪籍在沪工作人员,随着夫妻两人工作陆续稳定,去年也把老人孩子均接到上海定居(一家共5口)。当了解到上海“一户多人口”政策已覆盖到持有上海居住证的群体,遂去燃气公司现场咨询。 工作人员讲,非户籍人员,需要提供每个人的上海居住证,这点恐怕像我们这种祖孙三代迁居上海的,都做不到。由此感觉这项政策“可操作性不强,无法落地”,工作人员以苦笑表示默认。 回来想想,这个政策似乎也合理,对一个外地人,没有上海居住证,怎么证明你在上海生活?但这个政策又不可行,老人退休来沪养老,怎么会有上海居住证?孩子尚在读书期间,怎么会有上海的居住证?假如一个居住地址有5个上海居住证(即都是上海工作),那就有可能是群租房了,这不又是政府禁止的么? 政府出台了的很多惠民利民的好政策,关键是要把好事办好。办好的一个主要途径,就是解决百姓办事经历中的痛点、堵点。 如何破解这个难题,真正让符合政策初衷的人享受政策红利,同时又防止投机者钻营不正当谋利,个人以为:细化申报分类选项,其中可以增设一个以家庭为单位的申报选项(本、外地均可),以外地来沪家庭租赁(5人及以上)为例,具体可以从四个方面来综合审查:1、有1-2人持有上海居住证;2、通过户口本核查家庭成员之间的家庭关系(当然要避免证明“我妈是我妈”的尴尬);3、把租赁面积纳入考量因素,租赁面积大,自然居住人口多,就符合“一户多人”惠民政策的本义,相信谁不会愚蠢到为了提高水电气阶梯基数而租赁超面积的房屋;4、申请受理过程中,还可以辅助社区调查。在享受“一户多人”政策期间,也可以借助社区、居委随访进行试用期抽查,相信亦不会增加太多额外管理成本。 总之,政策出台,重在落地,避免形成弹簧门、玻璃门,勿让好政策成了百姓眼中的水中月,镜中花。 以上建议供参。

    处理情况:

    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 同志:您反映的信访事项已受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您反映上海“一户多人口”政策已覆盖到持有上海居住证的群体,遂去燃气公司现场咨询。但工作人员称,非户籍人员,需要提供每个人的上海居住证,来信认为,这一要求像他们这种祖孙三代迁居上海的,都做不到,故建议完善相关政策。根据2020年7月1日,市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完善居民水、电、气阶梯价格“一户多人口”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沪发改价管[2020]19号),在原有政策基础上扩大了可申请“一户多人口”政策的用户范围。自2020年9月1日起,申请人可按照新政要求提供5人或7人的身份证明和居住证明,进行相应的权益申请。其中,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军官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未成年未办理身份证的提供户口簿作为身份证明。居住证明包括:本市居民户口簿、上海市居住证、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部队开具的居住证明、港澳居住证、台湾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外国人居留许可(有效期半年及以上)及上海市居住证B证,境外人士须提供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单核定居住地址。市发改委为“一户多人口”政策制定部门,我委为政策执行部门,建议您可直接向市发改委去信相关建议。

    特此告知。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2021年2月18日

    回复单位: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