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市建筑垃圾就地处理成建筑材料”的建议 ( 2020-09-29 )

  • 来信标题:

  • 关于“城市建筑垃圾就地处理成建筑材料”的建议

  • 来信时间:

  • 2020-09-21

  • 来信内容:


  • 发布日期:

  • 2020-09-29

  • 回复单位:

  • 回复内容:

  • 来信编号:网[2020]000142833

    信件标题:关于“城市建筑垃圾就地处理成建筑材料”的建议

    信件内容:

    上海每天都有大量的城建工作在进行,尤其是旧房拆除时会产生大量的建筑垃圾,木材钢筋以及大量的砖块混凝土混在一起用车辆运走填埋,不仅占用大量的土地,更是浪费了资源;同样每天的新造建筑需要大批的水泥黄砂石子及钢筋木材,这些材料又要从外面运进城市,而运进运出就需要相当巨大的费用支出; 如果在拆旧房屋的地方,用分层次拆除的方法,将可以利用的砖块木材钢筋分开后再利用,再用一些岩石粉碎机械,就地加工拆下来的建筑垃圾,不能用的混凝土经加工后,细的做水泥原料,粗大的颗粒做建筑材料,省钱省事节省填埋建筑垃圾的地皮,更重要是充分利用了资源变废为宝,综合利用节省建造成本及其他若干费用;

    处理情况:

    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 同志:您反映的信访事项已受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您来信对城市建筑垃圾就地处理成建筑材料提出建议。近年来,我市集中开展“五违四必”区域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建筑垃圾特别是拆违垃圾爆发式增长,建筑垃圾消纳能力严重不足,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问题急需破解。您的建议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和指导意义,为我们的下一步工作提供了努力的方向,也提出了新的要求。目前,我们已经制定了一系列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性文件,出台了加强建筑废弃混凝土、装修垃圾、拆违垃圾管理的相关政策措施,规划的建筑垃圾处置设施已经开工建设。2018年8月2日,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会同市交通委、市绿化市容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环保局、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市城管执法局印发了《上海市建筑废弃混凝土回收利用管理办法》,通过合同管理、数据核对,形成覆盖收集、运输、再生处理和再生产品应用的全过程监管模式。8月30日,《上海市建筑废弃混凝土再生处理临时场所建设与技术标准》正式发布。2017年,我委牵头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拆房(拆违)和装修垃圾收运处置工作的通知》(沪建城管联〔2017〕420号),督促各区推进中转分拣场所和建筑垃圾处置点的建设。2018年,我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拆违垃圾源头管理工作的通知》(沪拆违办〔2018〕6号)。目前,各区已设立区级规模化临时堆放处置点18个,区级集中处置和街镇分散处置相结合,总体处置能力达600万吨以上,有效缓解了处置难、处置不及时等问题。我委还制定了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产品推广应用的指导性文件,并已出台相关政策措施。目前,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相关要求已纳入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和上海市地方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上海市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明确提出,在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中,“在保证安全和不污染环境的情况下,使用可再循环建筑材料和可再利用建筑材料质量之和应不低于建筑材料总质量的10%”、“在保证性能的前提下,使用以废弃物为原料生产的建筑材料,其用量占同类建筑材料的比例应不低于50%”等要求,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产品在建材领域的推广应用。感谢您对我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问题的关心和建议。我们将继续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与市绿化市容局等部门加强协作配合,深入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各项工作。

    特此告知。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2020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