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公司不作为 ( 2019-02-01 )

  • 来信标题:

  • 燃气公司不作为

  • 来信时间:

  • 2019-01-15

  • 来信内容:


  • 发布日期:

  • 2019-02-01

  • 回复单位:

  • 回复内容:

    • 来信标题:

    • 燃气公司不作为

    • 来信编号:

    • 网[2018]000241535

    • 来信时间:

    • 2019-01-15

    • 来信内容:

    • 本人于今年10月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并于10月23日进行了燃气过户,且要求过户验表。燃气公司说明72小时内会联系进行验表,可是一直未收到消息。12月收到燃气账单,发现根本未完成过户。今天上午本人致电962777燃气热线询问,客服表示可能工作疏忽未能安排验表师傅上门,会帮我重新安排。随后有一个号码联系我,却说验表不是他们负责要我打另外一个电话。本人表示不认可该做法,本人手续已办妥,但却没有完成过户,完全是燃气集团的工作失误,不应该再由本人一次次去办理,现要求上海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完成验表及过户程序。


    • 发布日期:

    • 2019/02/02 12:00:00

    • 回复单位:

    • 上海市燃气管理处

    • 回复内容:

    • 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您反映的信访事项已受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经查,您的燃气账户已于10月23日就已过户。关于上门验表,由于燃气公司工作人员上门前未及时与您联系约定时间,因此多次上门无人。现燃气公司已于1月14日上门为您进行了验表。燃气公司也会在今后的服务工作中进一步注重细节,上门前与用户约时上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