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公司不作为 ( 2019-02-01 )
来信标题:
燃气公司不作为
- 来信时间:
2019-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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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发布日期:
2019-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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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回复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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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燃气公司不作为
来信编号:
网[2018]000241535
来信时间:
2019-01-15
来信内容:
本人于今年10月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并于10月23日进行了燃气过户,且要求过户验表。燃气公司说明72小时内会联系进行验表,可是一直未收到消息。12月收到燃气账单,发现根本未完成过户。今天上午本人致电962777燃气热线询问,客服表示可能工作疏忽未能安排验表师傅上门,会帮我重新安排。随后有一个号码联系我,却说验表不是他们负责要我打另外一个电话。本人表示不认可该做法,本人手续已办妥,但却没有完成过户,完全是燃气集团的工作失误,不应该再由本人一次次去办理,现要求上海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完成验表及过户程序。
发布日期:
2019/02/02 12:00:00
回复单位:
上海市燃气管理处
回复内容:
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您反映的信访事项已受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经查,您的燃气账户已于10月23日就已过户。关于上门验表,由于燃气公司工作人员上门前未及时与您联系约定时间,因此多次上门无人。现燃气公司已于1月14日上门为您进行了验表。燃气公司也会在今后的服务工作中进一步注重细节,上门前与用户约时上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