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10月“三类人员”安全生产知识考试时间安排的通知 ( 2020-09-09 )

各有关单位:

为了认真做好2020年上海市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三类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初证和继续教育考试工作,现将2020年10月统一考试时间和报名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形式

上海市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B、C证)安全生产知识初证与继续教育考试统一实行计算机考试。

二、考试报名

(一)初证考试

1.报名时间

10月9日至10月13日“三类人员”初证考试报名。

2.考试时间

10月24日至11月6日“三类人员”初证考试。

C证考试时间10月24日至11月6日

B证考试时间10月28日至11月6日

A证考试时间10月29日至11月6日

(根据实际报考人数,不同科目考试日期将会做出相应调整;  根据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如报名人数过多,系统将根据报考时间先后顺序,自动顺延至下一报考批次。)

3.报名须知

(1)企业网上报名网址:http://zs.jsjtrc.com/jwkwweb/root

(2) 企业网上报名流程:流程图

(3)网上报名企业用户使用说明书:说明书

(4)准考证下载:10月20日至23日企业自行网上下载、打印

(5)联系电话:63120389、63120883

(二)继续教育考试

根据沪建质安〔2020〕99号文件,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证书于2020年1月24日开始到期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本市疫情防控结束后三个月。继续教育考试暂缓,考试恢复另行通知。

三、疫情期间注意事项

根据上海市疫情防控及培训考核场所要求,考试当天考生进入考场需要提供 “随申码”、携带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准考证,考试期间全程佩戴口罩,同时做好健康状况及联系方式等信息登记,考试结束后不得在考场逗留。考生如有以下情况不得进入考场:

1.自考试日期前14天有离沪记录;

2.拒绝接受体温测量、不能提供“随申码”绿码;

3.体温超过37.3°C或有咳嗽、气促等异常症状。

附件:

1. 沪住建规范〔2020〕6号(“三类人员”考核发证管理办法试行通知)

2. 沪建质安〔2020〕99号(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延长通知)

3. 沪建人才〔2020〕27号(“三类人员”安全生产知识考试管理暂行办法)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人才服务考核评价中心

2020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