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本市2019年度建设工程招标代理行为专项检查情况的通知 ( 2020-01-03 )

沪建招〔2019〕10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本市2019年度建设工程招标代理行为专项检查的通知》,上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于2019年9月至11月对本市招标代理机构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布:

一、检查概况

(一)检查方式

本次专项检查在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的指导下,由上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牵头成立检查组,具体负责实施。检查组由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建筑市场监管处、市区招投标管理部门(含委托管理单位)、招投标社会监督员及上海市建设工程咨询行业协会组成。

(二)检查阶段及内容

检查分自查阶段、检查阶段和总结阶段。

9月为自查阶段,由各招标代理机构对照检查内容自查,并在9月20日前提交《2019年度建设工程招标代理行为专项检查自查表》。

10月-11月为检查阶段。检查内容包括五个方面:一是现场检查被抽取项目的书面资料及该招标项目负责人的日常扣分情况;二是企业开评标设施、内部制度、档案管理和人员培训情况;三是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被抽检项目的工作质量的评价情况;四是招标代理机构本年度内发生的违法违规及不诚信行为的扣分情况;五是积极参与行政主管部门工作情况。

12月为总结阶段,对检查情况进行分析汇总,并召开全市招标代理专项检查工作会议,通报检查情况。

(三)被查企业及项目范围

1、被查企业范围

此次检查共涉及40家招标代理机构,其中:15家未提交自查表、8家自查表与系统数据不一致、10家被约谈曝光、6家扣分超过规定、2家2018年度专项检查被通报、9家因2个及以上代理项目中存在围标串标被行政处罚的(部分单位有重复事项)。本次无随机抽取企业。

2、抽查项目范围

本次检查抽取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期间完成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的项目(标段),对被查的40家企业每家抽取施工招标项目(含暂估价招标)项目2个,抽取勘察、设计、监理、总承包招标(含一体化招标)项目共1个,检查项目总数115个。

二、总体情况

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期间,在本市建筑建材业网站上有招标代理业务记录的招标代理机构共有143家,本市招标代理机构的数量比去年全年数量增加12.6%。

今年本市的招标代理机构工作质量总体上稳中有升,部分企业有严格的内部管理制度和培训机制,办公系统和电子化档案管理方面都比往年有所提升,企业的内部管理模式已经逐步走向现代化,办公场所也有明显改善。从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评价情况看,大部分还是满意的,在40家被查企业中,满分的有22家,占比55%;90分-100分(不含)的有9家,占比22.5%。部分被查企业还积极参与行政主管部门工作并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但在检查中也发现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被查项目突出问题

1、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在某专业分包工程中, 公告资质要求除专业资质外,同时要求总承包资质,且质量要求为白玉兰奖和鲁班奖。此外,该项目的否决投标决议中否决条款模糊,无法反映实际情况。

2、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在被抽检的两个项目中,公告业绩要求均超过本工程规模的100%,不符合70%的规定。

3、上海新域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在某工程中,回标分析未对所有否决投标条款进行分析,无法确定其分析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二)招标工作质量问题

1、部分招标文件内容填写不全。招标文件合同专用条款主要内容空缺,如: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变更估价、价格调整、竣工结算、缺陷责任期以及质量保证金等均为空白;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推荐候选人数空白。

2、个别招标文件内容表述不准确。如:实际为公开招标的进场项目,在招标文件中描述为邀请招标的不进场项目;否决投标条款在评标办法中集中单列了,但详细要求却在招标文件其他章节中,并因此造成否决投标;关于同一集团下属子公司的投标入围条件表述不清晰,容易产生歧义;评标办法评审因素中出现与项目无关评审因素;日期填写错误等。

3、个别招标文件工程量编制存在错误。如:项目社保费费率采用老的费率;车辆通行费未及时取消;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设置不符合项目要求;清单汇总项目与明细不一致;最高投标限价依据不足等。

4、部分招标过程不够规范。如:项目评委的专业组成不合理;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至提交书面报告的时间超过15天;采用筛选方式招标的项目缺少招标人集体决策书面资料;回标分析报告根据评标委员会意见修改等。

(三)企业内部管理问题

1、档案管理制度缺失。部分企业对档案保管工作未充分重视,缺少档案管理制度,归档不规范,档案保存年限不满足规定。

2、业务教育培训不够。部分企业从业人员专业知识提升更新不及时,定期和针对性的业务培训不够。

3、审核管理制度不严。个别企业内部招标管理程序不严谨,公司内部缺少三级审核制度。

4、办公设施设备不全。个别公司档案不在上海或者在上海无固定场所;个别公司开评标场所没有监控设备。

三、下一步措施

(一)调查处理

对本次专项检查中发现的涉嫌违法行为,市招标投标办将进行调查处理。

(二)扣分约谈

对在2019年7月1日后发布招标公告的招标项目, 因存在围标串标被行政处罚情况的,根据《上海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行为记录办法》[沪建招(2019)4号]规定,对相应的招标代理机构和个人进行扣分。对检查中存在突出问题的招标代理机构,市招标投标办除进行相应的扣分外,还将约谈相关单位的负责人。

(三)反馈整改

针对本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对12家招标代理机构进行了书面反馈,要求招标代理机构根据反馈 意见进行限期整改。目前,12家招标代理机构全部完成整改,并按期提交了整改报告。

(四)强化行业管理

行业协会应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管理,增强企业责任意识、自律意识和诚实守信意识;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政策法规指导和岗位培训,切实提升执业素质教育,推动招投标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上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2019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