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施工现场安全整治重点 ( 2020-05-19 )

为逐步降低施工风险,提升安全环境,根据《2020年度安全监管重点》(戳文字查看原文),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印发《2020年度施工现场安全整治重点》(以下简称“《整治重点》”)。

施工现场参建各方应将整治重点内容纳入日常管理,作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重点;各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在带班检查中应针对整治重点进行严格排查、严格整治,并留存相关书面资料,排查结果应与安全生产标准化项目自评、总包对分包的考评及监理审核挂钩。

各监督机构可根据各区实际情况,在《整治重点》的基础上制定区域整治重点,并在日常监管、专项检查、巡查等活动中重点监管、查处、整治,查处结果应与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季度考评以及文明工地查评挂钩,对整改不力的应依法处置。

1、按规定需要验收的危大工程,其专项施工方案应明确验收标准、验收程序、验收内容、验收人员。

检查依据:《上海市建设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沪住建规范[2019]6号)第十二条第七款。

检查方法:抽查专项施工方案,方案中应有明确的验收标准、验收程序、验收内容、验收人员等相关具体描述。

处置要求:

(1)危大工程已完工或尚未开始,开具整改指令单,责令整改;

(2)危大工程正在施工,针对该危大工程开具局部暂缓施工指令单,责令停工整改。

2、危大工程施工时,总承包、专业承包项目负责人应当在施工现场履职。

检查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37号)第十七条、《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的通知》(沪建质安[2019]288号)第二条。

检查方法:全数核对正在施工的危大工程,相关总承包、专业承包项目负责人应当在现场履职,并核对相关带班生产记录。

处置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37号)第三十五条。

处置要求:开具局部暂缓指令单,责令停工整改,并对总承包、专业承包等相关施工单位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对总承包、专业承包项目负责人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3、危大工程施工时,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告危大工程名称、施工时间和具体责任人员,并在危险区域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检查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37号)第十四条。

检查方法:有危大工程正在施工时,施工现场有危大工程公告牌,危大工程周边危险区域有醒目相关警示牌。

处置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37号)第三十三条第二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

处置要求:

(1)现场无危大工程公告牌,或者周边区域无相关安全警示标志,开具整改指令单,责令整改;

(2)危大工程公告牌和警示标志均无,开具局部暂缓施工指令单,责令停工整改,并对总承包单位处5万以下罚款;

(3)逾期未改正或后续监督中发现再次出现同样问题,再次开具局部暂缓施工指令单,并对总承包单位处5万以上20万以下罚款,对项目负责人处以1万以上2万以下罚款。

4、模板满堂支撑架立杆顶部应沿纵横向设置一道水平拉杆,立杆顶端悬臂长度不得大于设计计算值。

检查依据:《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程》(JGJ162-2008)6.1.9、6.2.4、专项施工方案。

检查方法:抽查现场已安装模板的支架,抽查数量不少于5跨*5跨。

处置依据:《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建设部令第81号)第十八条。

处置要求:

(1)模板支架在5米以下或跨度10米以内的,开具整改指令单,责令整改;

(2)5米及以上或跨度10米及以上的,开具局部暂缓施工指令单,责令停工整改,并对总承包、专业承包等相关施工单位处以相关合同(劳务合同或脚手架专业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

5、承插型盘扣式脚手架插销连接应确保锤击自锁不拔脱。

检查依据:《建筑施工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安全技术规程》(JGJ 231-2010)3.1.2。

检查方法:抽查现场已承插型盘扣式脚手架,插销应人力拔不脱,抽查数量不少于不同跨(步)5个连接节点。

处置依据:《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建设部令第81号)第十八条。

处置要求:

(1)搭设高度24米以下的,开具整改指令单,责令整改;

(2)搭设高度24米及以上的,开具局部暂缓施工指令单,责令停工整改,并对总承包、专业承包等相关施工单位处以相关合同(劳务合同或脚手架专业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

6、标准箱式钢结构临时建筑物设计使用年限不得超过5年、层数不得超过2层。

检查依据:《临时性建(构)筑物应用技术规程》(DGJ08-114-2016)3.0.3、3.0.5。

检查方法:抽查现场箱式钢结构临时建筑物验收检查记录及现场外观。

处置要求:

(1)使用年限超过五年的,开具整改指令单,要求责任单位委托检测机构进行完损性检测,如检测不合格,责令拆除整改;

(2)层数超过2层的如无安装方案和论证报告,开具局部暂缓施工指令单,责令停止使用并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