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行政服务中心受理服务大厅恢复现场业务办理 ( 2020-03-23 )

自2020年3月24日零时起,本市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级别由一级响应调整为二级响应。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决策部署,为确保疫情防控和各项受理服务工作两手抓、两促进、两不误,让群众安心办事,办好事,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行政服务中心发布《关于恢复受理服务大厅现场业务办理的通知》。

自3月25日起,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行政服务中心受理服务大厅(以下简称受理服务大厅)恢复现场业务办理,日常受理服务工作以预约优先,现场办理相结合的方式开展。

进入受理服务大厅办理业务的办事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采用提前预约方式的,还应按照预约时间持预约手机号或预约凭证号办理业务。

严格落实受理服务大厅人员登记、环境消毒、体温监测等各项措施。办事人员进入受理服务大厅,必须扫描“随申码”,佩戴口罩,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实名登记、体温测量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