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市绿色生态城区(奉贤上海之鱼)的公示 ( 2021-06-15 )

  根据《关于推进本市绿色生态城区建设指导意见》(沪府办规【2018】24号)及《上海市绿色生态城区试点和示范项目申报指南(2019年)》的通知(沪建建材【2019】39号)等文件,依据《绿色生态城区评价标准》(DG/TJ 08-2253-2018)的要求,我委会同市绿色建筑协会组织完成了 奉贤上海之鱼项目的受理、技术审查、复核工作,该项目符合上海市绿色生态城区  三  星级  试点  要求。现将该绿色生态城区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时间15天。

  在公示期内,持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向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提出意见,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须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联系人:俞泓霞    电话:021-23116465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二○二一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