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项目招标公告 ( 2020-05-25 )

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完善建设工程的风险保障机制,推动落实本市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条例》、《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法规处委托上海东方投资监理有限公司对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   招标项目名称: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项目。

2.  招标项目内容:本次招标项目旨在对2020年至2025年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所有建设工程(包括新开工及已开工项目)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服务进行招标,并确定至多10名中标人(当有效投标人小于等于十名且大于等于三名时,则选取“有效投标人数量-1名”中标人)。

3.   投标人资格

投标申请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3.1.  投标人应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财产保险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

3.2.  投标人须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保险业务经营许可证;

3.3.  投标人的注册资本金不低于40亿元人民币;

3.4.  投标人上一年度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200%;

3.5.  投标人应风险管理能力强,机构健全,承保理赔服务优质,在招标人所在地设有固定服务机构并能直接办理相关理赔事宜;

3.6.  投标人应具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承保经验;

3.7.  投标申请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8.  投标申请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9.  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骗取中标,无重大经济刑事案件;

3.10.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满足上述资质要求。

注:以联合体投标的,在开展保险业务时,应当由联合体牵头人统一出具保单。

4.   投标报名登记事项

4.1.  发布招标公告时间:2020年5月25日至2020年5月29日;

4.2.  发布网站: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网站(jsjtw.sh.gov.cn);

4.3.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受理电话、邮寄和网络方式报名;

4.4.  报名时间:2020年 5 月 25 日至2020 年 5 月 29 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00 时至 4:00 时,逾期不受理;

4.5.  报名地点:上海市闵行区秀文路898号西子国际中心4号楼2楼。

4.6.  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4.6.1.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保险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带原件备验;

4.6.2.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带原件备验;

4.6.3. 有关在上海地区网点数据的证明文件;

4.6.4. 提供参加本项目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

4.6.5. 具有相关类型保险业绩和经验的证明文件;

4.6.6. 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6.7. 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投标申请人须按上述要求提供报名资料。投标申请人提供的上述资料均一式一份,并按上述顺序装订。所有复印件需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上述资料有任何一项缺陷,招标人不予受理。

5.   发放招标文件的时间:与报名时间相同,投标资格审核合格者可以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800元,售后不退。

6.   书面提疑时间:投标人如有疑问,应在2020年 5 月 30 日上午11:00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子邮件、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7.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若有必要招标人将在书面澄清发出前召开招标答疑会,邀请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书面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历天的,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8.   投标人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工作日内将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支票)交纳至上海东方投资监理有限公司(上海市闵行区秀文路898号西子国际中心4号楼4楼财务室)或汇款(开户银行:上海银行闵行支行;账号:3169 8403 0025 85315)。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对本项目的投标资格。未中标的投标人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服务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9.   所有投标文件应当于2020年 6月 15 日上午10:00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投标地点:上海市闵行区秀文路898号西子国际中心4号楼1楼会议室(具体会议室见大屏幕提示)。迟到或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0.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将在开标时间(即为投标截止时间)、接受投标地点组织公开开标,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务必准时参加。

11.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相关费用;中标人应承担本次招标工作的项目中标服务费等相关费用,每家入围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人民币2万元整。

12. 本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

13. 本招标公告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招标人保留变更、修改本公告的权力。

 

招标人: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法规处

招标人地址:上海市大沽路100号

联系人:陈荣根、徐骥

联系电话:021-23116409

 

招标代理单位:上海东方投资监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地址:上海市闵行区秀文路898号4号楼

联系人:陈宇杰、马皓东

联系电话:021-62667333

传真:021-62276543

Email:chenyj@sois.sh.cn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法规处

上海东方投资监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