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区陆续启动第七批共有产权保障住房选房工作 ( 2020-05-25 )

普陀区

普陀区第七批共有产权保障住房选房工作5月19日至30日重新启动,共计1984户申请家庭参加,轮候序号顺序将在12天内,分每天上下午两个场次,共计23场进行选房。

为顺利推进选房工作,确保选房有序开展和疫情防控两不误,普陀区保障中心根据区卫健委关于大型活动的相关防疫要求,并结合选房实际流程,制定选房现场“两减三增”防疫工作方案。

减单场人数和部分功能区域

适当减少每场次选房家庭户数,入场后选房人员按照“坐一隔一”的方式在指定位置就坐。为避免人员聚集,取消房源信息发布区、候选区和开发商接待咨询区。

增健康码和体温测量环节

要求所有人员全程佩戴口罩,在入场检录前出示绿色健康码,并通过红外测温仪检测体温,禁止测温高于37.3℃的人员进入选房现场。

增疾控专业人员

特邀曹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疾控人员提供选房期间的全程疫情防控专业指导。

增消毒灭杀

每场选房活动结束后,在疾控人员的监督下,由专人负责会场和公共区域的消毒灭杀,同时做好相关记录。

静安区

静安区第七批共有产权保障住房选房活动定于6月9日至6月17日,于北京西路1700号开展。

为有序推开静安区共有产权保障住房选房工作,同时继续做好各项防疫工作,特提示以下内容:

1、人员限制

为控制选房现场人数,避免人流密集,每户家庭仅允许一名申请人代表进入会场。非申请人代表参加选房的,应办理好委托手续。建议每户提前确定好替补人选,便于第一人选因突发状况(如体温过高)等原因无法进入选房现场,可及时替补选房。

2、委托说明

申请人代表可以委托他人代理参加选房,委托共同申请人之一为合法代理人的,经全体共同申请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并至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住房保障办公室办理书面委托事宜;申请人代表委托共同申请人之外的人员为合法代理人的,需另行办理公证有关手续。

3、防疫要求

现场增设体温测量环节,请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现场测温高于37.3度,应离开并就医检查。

原则上所有选房家庭自5月20日起不要离开上海(目前不在上海的请于5月20日前返沪),在完成选房前,尽量避免与外地或国外来沪人员密切接触,有不可抗因素必须离开上海的,建议委托他人代理选房。

选房当天需出示健康码(个别使用老年手机的申请人代表除外),健康码为绿色方可进入选房现场。建议提前通过“随申办”注册为实名用户并获取“随申码”(可通过下载“随申办”APP、微信搜索“随申办”小程序、点击支付宝“健康码”的方式办理)。

申请人代表如现场测温高于37.3度、健康码非绿色或处于隔离状态不能到场,允许委托他人携带委托书代其参加选房。

选房人员应全程佩戴口罩。

4、现场安排

各选房人员错位入座,确保1米安全距离。选房现场座椅上贴有数字标签,与轮候序号一一对应。请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找到贴有自己轮候序号的座位后入座。

取消现场房源展示区,选房家庭通过选房助手和东方网http://jsf.eastday.com查看已发布房源和选房信息。选房助手具体的操作过程详见下发的选房助手操作说明。

选房结束后,应与开发企业完成对接后再离场。

5、材料准备

申请人代表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如委托他人的须同时带好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原件)、选房通知书、轮候序号证明、登录证明前往参加选房活动,证件不全者,闸北公证处将不允许申请人代表进入会场参加选房,且一切后果自负。

6、迟到及缺席的处理

根据选房规则,主持人连续叫号3次,被委托人未到选房区或者不作应答的,但在主持人宣布当场次选房结束之前进入候选区的,视为迟到。在主持人宣布当场次选房结束仍未进入候选区的,视为缺席。被委托人迟到的,可以在当场次其他选房户完成选房后补选房。被委托人缺席的,可以在当批次选房户选房结束后参加选房。2户或2户以上选房户有上述情况的,选房户之间排列按原顺序排列。

虹口区

虹口区第七批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及试点批次非本市户籍共有产权保障住房选房工作将于6月2日至6月7日正式开始。

选房时间

2020年6月2日 — 2020年6月7日(含双休日),共六天十三场(上午场8︰30正式开始,下午场2︰00正式开始)。

选房地点

东体育会路715号虹口(精武)体育馆,请各位选房户由中山北二路侧门进入入口排队区域,配合工作人员进行测量体温等防疫工作。

注意事项

请各选房户成员仔细阅读《选房须知》和《选 房 温 馨 提 示》(由各街道住房保障机构下发),了解掌握相关政策规定和具体要求,以保证选房活动正常开展。

根据上级部门防疫工作指导要求,每个选房家庭仅允许1人进入选房会场。请选房户按照《选房通知书》上注明的日期和场次安排准时检录入场选房,到场时间与通知时间不一致的,不得进入会场。进入会场后,听从工作人员指引,对号入座。

入场检录时间如下:

上午场7:30—8:30;

下午场1:00—2:00。

选房户进入会场,全程须佩戴口罩,并配合工作人员测量体温及相关询问工作。入场前出示健康码(绿码),体温超过37.3℃的选房代表不得入场选房,请提前书面委托共同申请人或他人进行选房。考虑到选房现场为室内场所,目前疫情防控要求,未成年人不得入内。

参加虹口区第七批 (2018年)共有产权保障住房选房及试点非本市户籍共有产权保障住房选房现场会的申请家庭须由申请人代表或受托人准时出席并出具以下证件方可入场:  

1.身份证(原件);

2.绿色“随申码”;

3.选房通知书(原件),签名、日期需填写完整;

4.轮候序号证明(原件),签名、日期需填写完整;

5.登录证明(原件)或申请家庭调整供应标准通知书(原件);

6.申请家庭个人信息承诺书/申请家庭人员情况申报表(内容需填写完整);

7.如委托选房的,需携带以下材料:

A.受托人如持街道书面委托书的,现场应出示街道住房保障机构工作人员见证盖章的书面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受托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1-6项材料方可入场。

B.受托人如持有公证委托书的,现场应出示公证委托书、受托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1-6项材料方可入场。

选房现场流程:

此次选房活动现场不设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点,建议前来参加选房的人员选择绿色出行,骑车人员请自行至周边停车点停放车辆。

每场已选房源信息可通过“选房助手APP”(选房前一周方可注册登录使用,具体注册和操作方法请仔细阅读《选房助手(测试版)操作说明》)或登录东方网(http://jsf.eastday.com/eastday) 获取。也可关注“虹口区住房保障中心”微信公众号,当晚7点前更新已选房源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