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长《上海市建设工程初步(总体)设计文件抗震设防审查管理办法》有效期的通知 ( 2020-11-07 )
索取号 | 3589258689/2020-00125 | 载体类型 | 发布机构 |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 |
文件编号 | 沪住建规范〔2020〕18 号 | 记录形式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
关键词 | 内容描述 |
沪住建规范〔2020〕18号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关于延长《上海市建设工程初步(总体)设计文件抗震设防审查管理办法》有效期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经评估,《上海市建设工程初步(总体)设计文件抗震设防审查管理办法》(沪建管〔2015〕958号)需继续实施,有效期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
特此通知。
二○二○年十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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