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燃气隐患管道集中整治的通知 ( 2021-09-25 )

索取号 3589258689/2021-00127 载体类型 发布机构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文件编号 沪建设施〔2021〕609 号 记录形式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关键词 内容描述

沪建设施〔2021〕609号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关于开展燃气隐患管道集中整治的通知

 

上海燃气有限公司、上海松江燃气有限公司:

燃气管网的安全运行直接关系到城市安全和社会稳定。湖北十堰“6.13”事故后,经排查梳理,全市有53公里燃气隐患管道亟待改造。为全面整治本市燃气管道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燃气管线重特大事故的发生,进一步提升燃气运行本质安全,结合本市燃气行业实际,决定开展燃气隐患管道集中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到2022年7月前完成53公里燃气隐患管道的集中整治,并建立和完善燃气隐患管道的日常排查、整治、应急处置的长效工作机制。

二、工作要求

(一) 细化优化方案设计

各燃气经营企业要督促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细化、优化方案设计,充分考虑地域情况、交通环境、技术标准、施工时段等内容,科学实施工程设计和施工组织设计,尽量减少外部环境对改造工程实施的不利影响,加速推进改造工作开展。

(二) 严格落实施工管理

各燃气经营企业和施工单位要做好现场施工管理,严格按照文明施工要求落实各项管理措施,针对燃气隐患管道整治工作的特点,编制专项文明施工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到人,现场做好安全监护及周边管线设施保护,防止各类施工事故发生。施工完毕严格按标准做好工程验收。

(三)加强工程整合推进

各燃气经营企业和施工单位要积极与属地沟通,结合美丽家园、美丽街区、架空线入地、道路翻修等项目,加强改造项目与其他项目整合实施。对于长度小于50米且区域相对集中的小微改造项目,尽量同步实施。

(四)主动做好沟通协调

本次燃气隐患管道集中整治实行挂图作战,确保“整改一项销号一项”。各燃气经营企业和施工单位整治过程工作中遇到问题,应主动向各级燃气管理部门汇报和沟通。各级燃气管理部门要会同区交通部门、房管部门、路政部门及属地街镇,对改造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予以协调。

(五) 积极争取理解支持

各燃气经营企业要做好整治项目周边的宣传解释工作,可以制作宣传海报、铭牌、横幅等,将改造工作内容、意义、对外承诺等信息予以告知,争取获得周边市民理解与支持,确保改造工作及早完成。

(六)建立完善长效机制

各燃气经营企业加快推进旧隐患整治进度的同时,要防止新隐患的滋生。要按照“分级、分类巡查”、“重点监控”的原则优化巡线人员和装备的配置,开展管线巡查、检漏、工程探管等工作;依法依规推进燃气管道完整性管理,结合管道铺设年代、日常运行监测及评价结果,明确改造分类和计划;依托数字平台,有效归集各类隐患信息。

三、进度安排

(一)全面排查准备阶段

2021年9月30日前,由各燃气经营企业对各自供气区域内的燃气管道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梳理隐患管道具体信息,形成清单并做好地图标点,并将整治实施计划和方案报送至市燃气管理事务中心和相关区燃气管理部门。

(二)全面推进整治阶段

2021年9月-2022年4月,由各燃气经营企业加大投入,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改造进度。对涉及其他单位、自身难以解决的问题隐患,要摸清情况,及时向当地主管部门报告,抓紧解决。各区燃气管理部门将组织人员对辖区内燃气隐患管道集中整治工作开展检查,我委将组织进行抽查。

(三)总结阶段

2022年4月至2022年7月,进一步梳理改造项目情况,总结改造经验,制定长效工作机制。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2021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