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2017年度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总结 ( 2017-12-02 )

  一、基本情况。

  2017年以来,我委共承办代表建议92件,其中主合办件38件,会办件54件;政协提案106件,其中主合办件60件,会办件46件,按主合办数排名,在所有办理单位中位居第4位。在今年办理工作中,我委克服时间紧、任务重的困难,上下一心、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了办理工作任务。目前,今年我委承办的所有建议提案均已办毕,解决采纳率达到72.45%,为本届以来最高,未收到不满意见。

  今年,我委还对本届以来主(合)的554件代表建议、政协提案进行了全面梳理,经梳理,我委主办的建议提案中,所有初次办理结果列为“解决采纳”(解决或采纳)的都已落实;列为“正在解决”“计划解决(列入计划拟解决)”的,大部分都按既定计划取得了重要进展,除少部分因形势变化不具备实施条件外,绝大部分都兑现了对代表委员的承诺;部分列为“留作参考”的建议提案结果发生了积极变化。与初次办理相比,解决采纳件增加59件,解决采纳率提高超过10个百分点。

  (二)主要做法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办理工作。我委将建议提案办理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和年度常态重点工作予以推进落实,要求从讲政治的高度,将建议提案办理和重点工作紧密结合。同时,将办理工作纳入有关工作的决策环节,充分吸收代表委员的智慧结晶,自觉接受代表委员监督。如针对林丽萍代表提出的规范住房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建议,我委认真研究,结合有关实施意见起草工作,积极予以吸收采纳。9月15日,上海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本市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明确要求制定住房租赁合同网签示范文本,推行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又如针对姚宝安代表提出的规范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的建议,我委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了《上海市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停车充电场所建设导则(试行)》,明确相关建设规范和管理要求;大力推进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2017年已完成800个,提前超额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办理制度。将建议提案办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一体部署、一同推进。主任办公会专门听取建议提案办理情况汇报,各位委领导带头参与走访答复,面对面听取意见、回应关切。结合办理工作信息系统启用,落实任务分工、质量标准和时限要求,规范办理制度,实行承办人员起草、处室负责人审改、办公室审核、委领导签发的分级责任制,把好“登记、交办、承办、催办、审核、上报、答复、落实”八个关口,确保进度和质量。将提案办理作为机关日常督查的一项重要内容,建立定期通报、跟踪督办、结果反馈等制度,确保提案办理的质量、效率和效果。对群众关注度高、社会反响强烈的热点问题,向社会公开答复文件,进一步提高提案办理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三是加强联络沟通,深化提办对接。将沟通协商贯彻办理工作全过程,办前联系,了解意图,办中协商,共谋良策,办后沟通,告知进展。对所有主办件,除代表委员提出无需走访外,一律走访,并将走访答复作为办结的必经环节,将经代表委员签字的走访单作为答复文稿进入办文流程的必要附件。对于办理难度大,牵涉部门多的建议提案,主动召集会办部门一同登门拜访,共同研究,妥善解决。如在办理“关于美丽乡村建设村宅更新的建议”提案时,我委牵头市规土局、市农委赴嘉定与委员以及区相关部门就农民住宅更新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达成了一致;又如在办理《关于业主自治管理条例的立法建议》时,我委依托市人大牵线搭台,召集多位提出类似建议的代表集中研讨,取得了较好的办理效果。

  四是认真梳理跟踪,确保兑现承诺。从诚信政府建设的高度看待梳理跟踪工作,对本届以来我委主办的554件建议提案逐件梳理,确保全面覆盖、无所遗漏。重点聚焦对代表委员许以承诺的事项,尽最大努力确保兑现;确因形势政策变化难以兑现的,正式行文予以解释,说明情况,争取理解。面对两次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带来的实际困难,在市政府办公厅的指导下,在有关部门的配合下,对于责任明确事项,依据法定职责做好划转,确保不断不乱;对于交叉事项,跨前一步,主动承担,避免因推诿扯皮影响工作进度。

  今年以来,我委的办理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离市人大、市政协的要求还有差距,离广大民众的期盼还有距离,在办理工作中还存在“就事论事”的情况,“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办理人员流动大、新手多等问题。

  (三)下一步计划

  一是继续对办理的建议提案进行梳理跟踪,落实责任、加强督办,确保对代表委员的承诺落实。重点对于此次梳理后结果列为“正在解决”、“计划解决”的定期了解进度,督促责任处室抓紧推进。对于“留作参考”的,如形势和政策有变化,有关建议已经具备了实施条件,督促有关处室积极办理,并将情况向代表委员汇报。

  二是依托办理信息平台的完善,进一步提高我委办理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根据一年来的运行情况,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建议,对办理信息系统进一步完善。同时,根据我委依托信息系统办理的实际,对照市人大、市政协有关要求,修订委办理工作办法,进一步明确工作要求和规范标准。

  三是加强对承办人员的培训指导。针对近年来承办人员中年轻公务员较多的特点,邀请有关专家开展业务培训,明确要求,传授经验,帮助承办人员进一步提高认识和办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