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776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 2023-08-01 )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快推进无名道路命名,提升社会治理能级的建议”的代表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据闵行区政府反馈,静安新城东至新泾港、南至漕宝路、西至大上海国际花园、北至蒲汇塘,占地0.621平方千米(931亩),建筑面积95万平方米,于1995年至1998年建有5—24层住宅130幢,内还建有幼儿园、小学、中学,以及沿内部(无名)道路建有商铺、医务室、环卫等社区配套设施。静安新城内的小区(无名)道路现状为该居住社区内部的13条通道,经市规划资源局查阅相关规划和土地权属资料,确定沿幼儿园、小学和中学周围通道的内侧一半属于教育设施类用地,土地使用权为幼儿园、小学或中学所有;其他均为居住类用地,土地使用权为全体小区业主所有。

1997年9月,经闵行区地名办批文批准命名,静安新城安置的静安区危旧房改造的动迁居民,归静安区管辖。当时静安新城作为一整个小区,由一家企业统一负责全域物业管理服务,包括您提到的13条“无名道路”的管理。2002年4月,经静安区人民政府与闵行区人民政府协商,归闵行区七宝镇管辖。

随着静安新城从一个大型住宅小区逐步分解为若干小型住宅小区,原小区内部道路变成了小区间的公共通道。物业服务企业以本小区范围划定管理区域,导致您提到的13条“无名道路”逐渐陷入失管状态。静安新城13条“无名道路”均属于大型居民区之间的公共通道。目前,存在乱停车、交通堵塞、机非混行、路面破损等多类问题,其中乱停车问题最为突出,市民群众反映也最为强烈。

二、前期整治情况

2020年,市住建委、市规划资源局、市绿化市容局、市交通委、市道运局、市交警总队等相关部门,对全市排摸发现的1500余条段“无名道路”开展了整治,主要是对道路保洁、保绿和乱设摊等进行整治。七宝镇政府针对脏乱差等突出问题,对13条“无名道路”实施集中整治,取得了一定成效:一是实现从”失管”到“纳管”的转变。由七宝镇城建中心托管这13条“无名道路”,主要包括保洁、保绿和城管执法。二是在市区两级规划资源局指导下,对静安新城内7条无名道路进行了编目命名。

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诚如您指出的,由于道路没有正式命名,交警执法存在困难,导致道路乱停车等问题比较突出。据市规划资源局反映,按照《上海市地名管理条例》《上海市地名管理导则》的相关规定,城市道路命名须满足两个必要条件:一是在规划中已划示道路红线,其土地使用性质必须为符合城市规划的交通设施类用地。二是该城市道路需纳入相应级城市市政管理部门的管理,并由该条道路的主管部门办理路名命名的申报。依据上述相关规定,静安新城小区无名道路不符合城市道路命名的必要条件。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经与市规划资源局商议,拟试点探索通过加强以下工作,以推动静安新城“无名道路”非正式命名和交警执法落地,实现“无名道路”的系统整治与环境品质提升。

1.进一步规范编目原则,加快道路编目管理。对此类不符合命名条件的“无名道路”,市规划资源局和闵行区规划资源局指导七宝镇政府做好相关“无名道路”编目工作,以指示位置,方便管理,但不改变道路的权属,也不改变责任主体。在程序上,由七宝镇以“某某弄”“某某通道”等名称提出命名建议,征询相关产权人意见后,报闵行区地名办、公安、道运、城管执法和绿化市容等部门联合认定,公示后录入相关信息至上海市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信息系统。

2.增加路政导引设施,规范道路环境建设。七宝镇政府负责对13条公共通道区域通过挂、立标牌等形式公告路名;交警部门负责在区域内提供规范的行车指引、隔离设施、禁停、限速标识等;七宝镇城运中心履行托管职责,落实路损修复等工作。

3.加强多部门联动执法,营造“安全、干净、有序”的道路环境。七宝镇政府会同道路管理和交警等部门进一步加大静安新城13条“内部道路”区域内执勤、执法力度,集中整治车辆违停问题;城管执法部门负责加强对道路沿街商铺经营管理;七宝镇政府落实道路清扫保洁、绿化管养、设施养护等工作。

4.进一步开展宣传引导,营造和谐共治共享氛围。充分发挥基层党建引领作用,积极动员群众参与,推动建立“居民自治、多方共治”的工作新局面,广泛征询居民意见和建议,将居民、商户等方面的合理利益诉求达成最大的公约数,共同推动“内部道路”的有序管理,逐步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典型案例总结,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成果。

再次感谢您为本市城市管理精细化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

 

 2023年7月27日